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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工作规则》等3项工作机制的通知(濮经开管办〔2022〕1号)

时间:2022-01-13 来源: 点击量: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工作规则》等3项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各有关单位: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工作规则》等3项工作机制已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1月13日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是市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市政府的委托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

三、管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党工委的领导下,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四、管委会工作的准则是,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

基本要求是:责任、有序、高效。


第二章 组成人员职责


五、管委会组成人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为民务实,勇于担当,勤勉廉洁。

六、管委会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领导管委会的工作。管委会分管领导协助主任工作。

七、主任召集和主持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管委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八、管委会分管领导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主任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九、主任离开濮阳出差、出访期间,由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管委会工作。


第三章 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十、管委会及其部门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强和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十一、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完善政策措施,加强预期引导,科学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二、依法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综合执法体系,规范市场执法,规范行政裁量权,维护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十三、加强社会管理制度和能力建设,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应急管理体系、社区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十四、更加注重公共服务,完善公共政策,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十五、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宜居城市。

十六、厘清政府职能边界,放管结合,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完善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十七、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章 坚持依法行政


十八、管委会及其部门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

十九、管委会及其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政府决定、命令的规定,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制定程序。

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由管委会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或由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涉及公众权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应当事先请示管委会;部门联合制定的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前须经管委会批准。管委会及其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由法制审核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凡以管委会名义对外签订的协议,必须由法制审核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严格体现权利义务平等原则。

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要报送管委会审核,确保实现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报管委会办公室备案,对与上位法抵触、规定不适当或超越权限、程序违法的,由管委会依法责令制定部门纠正或撤销。

二十、管委会各部门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规则,规范程序,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第五章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二十一、管委会及其部门要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十二、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重大规划,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政策措施,社会管理重要事务、重大项目投资建设等重要事项,由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和决定。

二十三、管委会各部门提请管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当充分协商;涉及下级或基层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

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完善。管委会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十四、管委会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区管委会的工作部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细化任务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加强政策配套,强化督促指导,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涉及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督查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跟踪、监督、指导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确保政令畅通。


第六章 推进政务公开


二十五、管委会及各部门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二十六、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管委会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

二十七、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和管委会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应通过管委会门户网站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二十八、管委会及各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重视市场和社会反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解疑释惑,稳定预期。


第七章 健全监督制度


二十九、管委会要依法认真办理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和全国、省、市政协交办的建议和提案。要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严格责任,限时办结,依法依规公开办理结果。

三十、管委会及其部门公职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自觉接受国家监察机关的监督。

管委会及其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监督,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同时要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管委会各部门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向管委会报告。

三十一、管委会及其部门要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健全政府层级监督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加强行政复议监督指导,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三十二、管委会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及时依法处理和改进工作。重大问题要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三十三、管委会及其部门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管委会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督促解决重大信访问题。

三十四、管委会及其部门要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强化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第八章 会议制度


三十五、管委会实行主任办公会议制度;根据需要召开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涉及重大事项(三重一大)的按规定提请党工委会议或党工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审定。

三十六、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等管委会班子成员组成,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和主持,根据需要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工委重大决策部署;

(二)讨论通过向濮阳市人民政府报告或请示的重要事项;

(三)讨论通过提请党工委会议或党工委书记专题会议审定的重要事项;

(四)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研究重大财政资金安排和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

(五)研究管委会制定发布的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

(六)审议以管委会名义签订的招商引资、“一事一议”等重要协议;

(七)研究决定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资源配置和社会分配调节事项,国有资产处置方面的重大事项;

(八)研究决定有关干部奖惩事项和以管委会名义授予的集体、个人荣誉称号;

(九)研究决定各部门、各乡(镇、办)请示区管委会的重要事项;

(十)研究决定主任确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一般每周一下午召开,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三十七、提请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主办部门要充分协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由分管领导协调或审核同意后,报主任确定。

三十八、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需提请党工委会议或党工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的,由该议题主汇报单位根据主任办公会议确定意见代拟汇报材料,由分管领导审签后报主任签发。

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印发的文件,原则上在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印发。

三十九、主任或分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专项工作。议题由主任或分管领导确定。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是否编印会议纪要。主任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由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审核,报主任签发;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由分管领导审核,报主任签发。会议纪要经主任签发后,涉及执行变更的,由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或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予以研究变更,涉及重大事项变更的报党工委研究。

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四十、管委会班子同志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按时参加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和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得请假。管委会班子同志不能出席的,必须向主任请假。

四十一、管委会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和时间,严格按程序审批。各类会议都要充分准备,严肃会风会纪,提高效率和质量,重在解决问题。


第九章 公文审批


四十二、各部门向管委会报送的公文,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严格遵循行文规则和程序。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未经批准不得越级行文,不得多头报文;请示应当一文一事,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报送管委会的公文,由主要负责人签发。除管委会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绝密级事项外,一般不得直接向管委会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

四十三、各部门报送管委会的请示性公文,凡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必须主动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由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与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签或联合报管委会审批。部门之间有分歧的,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协商;协商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办理建议,与相关部门会签后报管委会决定。请示性公文除突发性要求外,应提前3天报送,为管委会研究、决策留出必要时间。

各部门之间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时,除主办部门另有时限要求外,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复的,应主动与主办部门沟通并商定回复时限及方式,逾期不回复视为无不同意见。

四十四、各部门报送管委会审批的公文,管委会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责任,提出明确办理意见。对部门之间有分歧的事项,管委会分管领导同志应主动加强协调,取得一致意见或提出倾向性建议。

管委会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的命令、决定,由主任签署或签发。

以管委会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主任或者主任委托的分管领导签发。以管委会名义制发的其他公文,由分管领导按分工签发。管委会有明确要求的,属于综合性、全局性事项的,或者分管领导认为必要的,报主任签发。属于重大事项的,提交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以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由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审签,按工作内容报分管领导签发。

以管委会或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公文,在签发前须经法制审核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意见。

管委会及各部门要加强发文统筹,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发文规格和文件篇幅。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由部门自行发文或联合发文,不再由管委会批转或管委会办公室转发。


第十章 工作纪律


四十五、管委会组成人员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区管委会的工作部署,严格遵守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四十六、管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坚决执行管委会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管委会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管委会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管委会领导同志代表管委会发表讲话或文章,个人发表讲话或文章,须事先按程序报批;管委会其他组成人员代表管委会发表讲话或文章,个人发表涉及未经管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或文章,须事先报管委会批准。

四十七、管委会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副主任离濮外出等,应事先报告主任。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离濮外出,严格按照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规定程序办理报备。

四十八、管委会各部门发布涉及管委会重要工作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信息,要经过严格审定,重大情况要及时向管委会报告。

四十九、管委会各部门收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讲话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下发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要及时向管委会报告。

五十、管委会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等,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十一章 廉政和作风建设


五十一、管委会及各部门要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五十二、管委会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五十三、管委会及各部门要从严治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十四、管委会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住房、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控制差旅、会议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送礼和宴请,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送礼和宴请。严格控制和规范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各类会议活动经费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五十五、管委会组成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

五十六、管委会组成人员要强化责任担当,勤勉干事创业,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不能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五十七、管委会领导同志要大力弘扬“四下基层”的优良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研究解决问题。要改进调查研究,注重实际效果,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工作。

五十八、管委会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考察调研等的新闻报道和外事活动安排,按有关规定办理。除党工委统一安排外,管委会领导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

五十九、管委会直属机构适用本规则。



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组织操作规程


一、议题申报入库

(一)议题范围。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议的议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工委重大决策部署;讨论通过向濮阳市人民政府报告或请示的重要事项;讨论通过提请党工委会议或党工委书记专题会议审定的重要事项;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研究重大财政资金安排和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研究管委会制定发布的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审议以管委会名义签订的招商引资、“一事一议”等重要协议;研究决定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资源配置和社会分配调节事项,国有资产处置方面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有关干部奖惩事项和以管委会名义授予的集体、个人荣誉称号;研究决定各部门、各乡(镇、办)请示区管委会的重要事项;研究决定主任确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存在下列情况的一律不得提交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议:依照分工可由管委会主任、分管领导独立处理的事项;属于专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直接研究解决的事项;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或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由行政部门处理的事项;未经协调形成一致意见或未按要求履行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公示听证、风险评估、法律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事项;没有明确意见、准备不充分的事项;其他不符合会议议事范围的事项。

(二)材料准备。主办部门负责议题申报材料准备工作,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汇报材料、协商会签意见表、征求意见表和与议题有关的领导批示等,并提出列席单位名单。汇报材料必须提出倾向性意见。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按法定程序要求,附政策或法律依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有关材料。汇报材料如涉及借鉴其他县(区)经验做法的,需附上相关县(区)的文件、规定等。

(三)专题研究。提请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主办部门要充分协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由分管领导协调或审核同意后,报主任确定。

(四)会签运转。主办部门完成意见征求、备齐申报材料后,报送管委会办公室秘书科对申报材料要件组成、文字内容、意见征求等进行初审,填写《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议题申报表》,按程序报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审核后,报请管委会主任审定。根据工作需要,管委会主任可以直接决定会议议题,由主办部门按程序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议题入库。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实行议题库制度,经管委会主任审定后的上会议题录入主任办公会议议题库。

二、议题确定

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议议题原则上从议题库中筛选确定。管委会办公室秘书科根据议题的轻重缓急及类型进行合理编排,提前拟制《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议事单》,主要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内容、议题顺序、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等内容,呈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管委会主任审定。对于会前临时提交的议题,原则上不予列入研究事项,急需提交会议研究审议的重大事项,须经管委会主任同意后方可上会。

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需提请党工委会议或党工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的,由该议题主汇报单位根据主任办公会议确定意见代拟汇报材料,由分管领导审签后报主任签发。

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一般每周一下午召开。

三、会前筹备

(一)会议通知。会议议事单经管委会主任审签同意后,正式启动会议组织程序,管委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通知参会人员。

(二)材料印制。主办部门严格按照规范格式印制上会材料,包括汇报材料、征求意见表和相关附件,于每周四前报送管委会办公室秘书科。

四、会议组织

会议召开前,管委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会前10分钟提醒部门参会人员到会,会前5分钟提醒领导到会;及时核对实际到会人员名单。

会议开始后,管委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会中组织工作,做好议题衔接,组织候会人员(议题汇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列席人员)有序入场;注意维持会场纪律,对违反会场纪律的人员及时提醒;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录音。

五、会后落实

(一)会议纪要。管委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会议纪要起草工作,一般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报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审核并呈与会领导会签后,呈管委会主任签发。原则上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印发。

(二)整理归档。管委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对会议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三)督导落实。区督查局负责,对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安排部署事项,列入台账,跟踪督办,及时通报落实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程序要求

1. 拟上会议题如涉及资金问题,按程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报分管财政工作的领导审核,经管委会主任审定同意后,方可上会研究。

2. 上会议题应征求所有涉及的乡(镇、办)和区直部门的意见,涉法或者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必须经法制审核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意见书。

3. 分管区领导或议题涉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请假,不能参加主任办公会议的,相关议题原则上不上会,急需提交会议研究审议的重大事项,须经管委会主任同意后方可上会。

4. 未按程序运转、会前临时增加的议题,会后对议题主办部门进行通报。

(二)请假要求

参会人员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按时参加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有下列情况方可请假:

1.组织安排的外出学习、培训、挂职;

2.参加市以上党委、政府及其部门通知的会议;

3.陪同市以上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检查督导工作;

4.区党工委决定的工作安排;

5.提前安排的外出招商活动;

6.经管委会主任批准的病事假;

7.管委会统一安排或者提前正式通知管委会并经协商同意的其他活动;

8.其他特殊情况。

管委会分管领导和议题涉及的乡(镇、办)行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提前向管委会主任请假;议题涉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再向管委会主任请假。

未经管委会主任批准无故不参加会议或由他人替会的,视为缺席。管委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做好每次会议请假及缺席人员的统计工作,向管委会主任报告,对缺席人员及单位进行全区通报。


附件:

1.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议题申报表

2.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材料样式

3.征求意见表

4.协商会签意见表

5.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请假审批表



附件1

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议题申报表



管委会主任审核意见

 

分管区领导

审核意见

 

是否涉密

 

列席单位

 

汇报单位

及汇报人

(此栏由主办单位负责人手写)

议题名称

 

主办部门:                         联系电话:



附件2

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材料样式1


审稿人:

核稿人:


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材料

(3号黑体顶行顶格)

(空一行)

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汇报

(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

行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3号楷体GB_2312)

(空一行)

(首行缩进)XXXXXXX……(正文用3号仿宋GB_2312)

一、上级会议核心观点(3号黑体)

(一)xxxxxx。(3号楷体GB_2312)

1.xxxxxx(3号仿宋GB_2312)

二、我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我区贯彻落实意见

(空一行)

附件:1.XXXXXXXX(另起一页)

(word格式下,页面布局上3.7cm、下3.5cm、左2.8cm、右2.6cm,全文行距为固定值28磅,文中阿拉伯数字、英文字符等西文字体,统一设置为“Times New Roman”)



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材料样式2


审稿人:

核稿人:


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材料

(3号黑体顶行顶格)

(空一行)

关于×××工作的汇报

行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3号楷体GB_2312)

(空一行)

(首行缩进)XXXXXXX……(正文用3号仿宋GB_2312)

一、议题背景

(一)xxxxxx。(3号楷体GB_2312)

1.xxxxxx(3号仿宋GB_2312)

二、整体工作进展情况

……

三、具体工作意见或建议

……

(审稿人、核稿人由区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直接打印名字)




附件3

征求意见表(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


主办单位

xxx(4号仿宋GB_2312)

议题名称

xxx

意见单位

xxx

主要负责人签  字

xxx

具体意见

xxx

主要依据

xxx


注:部门意见要写出明确意见及依据,具体到需修改的文字内容和条款等;如无意见,在具体意见栏填写“无意见”。签字人必须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附件4

协商会签意见表(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


部门

(4号黑体)

会签意见

签字人

(部门主要负责人)

协调处理结果

xxx

(4号仿宋GB_2312)

1.xxxxxx

2.xxxxxx

3.xxxxxx

xxx

 

采纳

xxx

1.xxxxxx

2.xxxxxx

3.xxxxxx

xxx

 

部分采纳。理由

1.xxx

2.xxx

 

xxx

1.xxxxxx

2.xxxxxx

3.xxxxxx

xxx

 

未采纳。理由:

1.xxx

2.xxx

 

 

 

 

 


附件5

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请假审批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请假人员姓名及职务

本人签字,不能打印

联系方式

 

请假事由:

替会人员姓名及职务

 

联系方式

 

分管区领导意见

本人签字,不能打印

管委会主任意见

本人签字,不能打印




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组织操作规程


一、会议组成

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分管领导召集和主持召开。

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的召开应当确有必要、讲究实效。管委会副主任或各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或可通过征求意见等方式解决并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再召开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拟提交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研究的议题,由管委会分管领导提前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讨论证,如未形成一致性或倾向性意见,不得提交会议研究。

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与会人员根据会议议题和主持人的要求确定。

二、申报程序

(一)材料准备。主办部门负责议题申报材料准备工作,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汇报材料、协商会签意见表、征求意见表和与议题有关的领导批示等,并提出列席单位名单。汇报材料必须提出倾向性意见。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按法定程序要求,附政策或法律依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有关材料。汇报材料如涉及借鉴其他县(区)经验做法的,需附上相关县(区)的文件、规定等。

(二)会签运转。主办部门完成意见征求、备齐申报材料后,报管委会办公室秘书科。由管委会办公室秘书科对申报材料、文字内容、意见征求等进行初审,填写《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议题题申报表》,按程序报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审核后,报请管委会主任审定。根据工作需要,管委会主任可以直接决定主任专题会议议题,并由主办部门按程序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会议组织

主任主持召开的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会务工作由管委会办公室承办。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的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由主办部门承办,管委会办公室做好指导。会前10分钟提醒部门参会人员到会,会前5分钟提醒领导到会;及时核对实际到会人员名单。

会议开始后,做好议题衔接,组织候会人员(议题汇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列席人员)有序入场;注意维持会场纪律,对违反会场纪律的人员及时提醒;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录音。

四、会后落实

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是否编印会议纪要。主任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由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审核,报主任签发;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由分管领导审核,报主任签发。

督查局负责,对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事项,列入台账,跟踪督办,及时通报落实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程序要求

1.上会议题应征求所有涉及的乡(镇、办)和区直部门的意见,涉法或者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必须经区法制审核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意见。

2.分管领导或主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因请假不能参加会议的,相关议题原则上不上会,急需提交会议研究审议的重大事项,须经主任同意后方可上会。

3. 未按程序运转、会前临时增加的议题,会后对议题主办部门进行通报。

(二)请假要求

参会人员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按时参加会议,有下列情况方可请假:

1.组织安排的外出学习、培训、挂职;

2.参加市以上党委、政府及其部门通知的会议;

3.陪同市以上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检查督导工作;

4.区党工委决定的工作安排;

5.提前安排的外出招商活动;

6.经会议主持人批准的病事假;

7.管委会统一安排或者提前正式通知管委会并经协商同意的其他活动;

8.其他特殊情况。

议题涉及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经批准后将请假情况向会议主办部门报备。

未经会议主持人批准无故不参加会议或由他人替会的,视为缺席。会议主办部门负责做好每次会议请假及缺席人员的统计工作,向会议主持人报告;由管委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汇总,定期在管委会系统内通报。


附件:

1.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议题申报表

2.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材料样式

3. 征求意见表

4. 协商会签意见表

5. 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请假审批表



附件1

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议题申报表


管委会主任审核意见

 

分管区领导

审核意见

 

是否涉密

 

列席单位

 

汇报单位

及汇报人

(此栏由主办单位负责人手写)

议题名称

 

主办部门:                         联系电话:


附件2

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材料样式1


区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材料

(3号黑体顶行顶格)

(空一行)

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汇报

(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

行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3号楷体GB_2312)

(空一行)

XXXXXXX……(正文用3号仿宋GB_2312)

一、上级会议核心观点(3号黑体)

(一)xxxxxx。(3号楷体GB_2312)

1.xxxxxx(3号仿宋GB_2312)

二、我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我区贯彻落实意见

(空一行)

附件:1.XXXXXXXX

(word格式下,页面布局上3.7cm、下3.5cm、左2.8cm、右2.6cm,全文行距为28磅,文中阿拉伯数字为用Times New Roman字体)



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材料样式2


区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材料

(3号黑体顶行顶格)

(空一行)

关于×××工作的汇报

行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3号楷体GB_2312)

(空一行)

(首行缩进)XXXXXXX……(正文用3号仿宋GB_2312)

一、议题背景

(一)xxxxxx。(3号楷体GB_2312)

1.xxxxxx(3号仿宋GB_2312)

二、整体工作进展情况

……

三、具体工作意见或建议

……

(审稿人、核稿人由区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直接打印名字)



附件3

征求意见表(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


主办单位

xxx(4号仿宋GB_2312)

议题名称

xxx

意见单位

xxx

主要负责人签  字

xxx

具体意见

xxx

主要依据

xxx

注:部门意见要写出明确意见及依据,具体到需修改的文字内容和条款等;如无意见,在具体意见栏填写“无意见”。签字人必须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附件4

协商会签意见表(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


部门

(4号黑体)

会签意见

签字人

(部门主要负责人)

协调处理结果

xxx

(4号仿宋GB_2312)

1.xxxxxx

2.xxxxxx

3.xxxxxx

xxx

 

采纳

xxx

1.xxxxxx

2.xxxxxx

3.xxxxxx

xxx

 

部分采纳。理由

1.xxx

2.xxx

 

xxx

1.xxxxxx

2.xxxxxx

3.xxxxxx

xxx

 

未采纳。理由:

1.xxx

2.xxx

 

 

 

 

 



附件5

管委会主任专题会议请假审批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请假人员姓名及职务

本人签字,不能打印

联系方式

 

请假事由:

替会人员姓名及职务

 

联系方式

 

分管区领导意见

本人签字,不能打印

管委会主任意见

本人签字,不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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