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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实施方案的通知(濮经开管办〔2021〕19号)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区直相关单位: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实施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0月12日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实施方案
为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到位,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联动机制,保障义务教育教师权益,推进全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三、实施范围
全区在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教师。
四、保障措施
(一)优先保障教师待遇。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改善与提高教师待遇作为财政投入的重点,优先解决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资金,保障义务教育教师福利待遇,切实维护义务教育教师权益。全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同步预算、同步调整、同步保障、同步落实。
(二)建立长效联动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对全区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统计和对比工作,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年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年均工资收入水平。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政策,及时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标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和待遇凡有政策要求的,必须按政策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教育是国之大计,强国先强教。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对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维护义务教育教师合法权益,承担起全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责任,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工作。
(三)落实部门责任。区教育局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统计分析我区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情况,及时向区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相关信息;要坚持绩效考核管理导向,突出优劳优酬。区财政局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解决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发放。区组织人事劳动局要精准把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政策、口径和标准,及时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
(四)强化协调联动。区组织人事劳动局、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接,定期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形成工作合力,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标准统一到位、经费预算到位、工资发放到位。
(五)强化督导落实。区管委会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适时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发放情况专项督导,重点督导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四同步”情况,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长效联动机制落到实处。
附件: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梅兴秦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许俊丽 区党工委副书记
冯庆轩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李文旻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车建乐 区党工委委员
仝兴坤 副县级干部
成 员:
钱彦果 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局长
田孝军 区教育局负责人
赵忠良 区投资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田孝军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