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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相关流程的说明

时间:2019-10-08 来源:濮阳经开区 点击量:

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相关流程的说明

 

由于工作需要2019年10月起,由市生态环境局受理和审批开发区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具体流程如下:

一、项目咨询阶段

所需材料:

1.项目简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概况,拟建地址,占地面积,所需原辅材料及用量,生产工艺,产品及产量等和生产有关的内容。

2.发改部门备案表(不做强制要求)。

流程:

市环评科根据项目内容确定环评等级(报告书或报告表)和审批机关(市批、省批或部批)。遇污染重、重大、特殊项目,环评科请示市局相关领导。符合相关要求的,通知项目单位编制环评文件。

二、送审阶段

所需资料:

项目环评文件(送审版)2本;建设地址在产业集聚区外的,需所在地乡镇办出具的建设用地符合土地性质要求及乡镇规划的证明(乡镇办政府盖章)作为附件。

流程:

即报即受理;不符合要求,说明原因,退回。

受理后,报告书类的委托评估单位组织专家评审会;报告表类的,环评科内组织审核。

三、审批阶段

所需资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项目环评文件(报批版)3本。

3.报告书类的项目提供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流程:

环评批复。报告表类的,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出具批复意见。报告书类的,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提交市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局长办公会的,出具批复意见。

四、其他情况

1.环评文件(报批版)受理后,在出具批复文件之前,有受理公示期(报告书类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报告表类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和批复前公示期(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个别项目需提供其他材料的,市环评科一次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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