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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2021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公告

时间:2021-07-19 来源: 点击量:

为规范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和供应工作,根据 《开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供应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 现就2021年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中标的疫苗生产单位和品种。

二、遴选品种

1.重组乙型肝炎疫苗

2.人用狂犬病疫苗

3.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4.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

5.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6.流行性感冒疫苗

7.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

8.水痘减毒活疫苗

9.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10.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11.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12.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13.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14.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15.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16.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17.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

18.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

19.吸附破伤风疫苗

20.重组带状孢疹疫苗

21.重组戊型肝炎疫苗

22.甲型肝炎灭活疫苗

三、遴选程序

1.有意向参与的企业向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企业、产品资料等材料。

2.开发区疾控中心对疫苗生产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申报资料不完整的,取消参加疫苗遴选的资格。

3.由开发区卫生局在疫苗遴选专家库中临时抽取专家组成当年度遴选专家组,专家组投票确定入选疫苗。

四、参加遴选产品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开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指标表,并附佐证材料。(见附件1)

2.生产企业简介;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生产企业税务登记证;

4.生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5.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

6.申报产品的GMP证书;

7.申报产品的产品说明书;

8.疫苗销售方或配送方的冷链配送能力、贮存与运输冷链管理资质或相关证明文件

9.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0.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1.参加遴选产品的公司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对本次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行为,3年内不能参加开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12.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有关要求

1.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需于7月22日17时前将企业产品材料送达开发区疾控中心10楼1002房间。地址:濮阳市中原西路440号,联系人: 张女士,联系电话:0393-6161002

2.遴选结果在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7月19日


附件1开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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