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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责任,按照部门职责和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9月23日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
重点任务 |
贯彻举措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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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
(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
1. 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 |
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各乡(镇、办) 区直相关单位 |
2. 依法公开本机关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包括:“三定”职责,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情况及职责)。 |
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
各乡(镇、办) 区直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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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0月底前,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各乡(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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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 |
1. 抓紧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各乡(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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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26个试点领域乡(镇、办)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各乡(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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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管理。 |
1. 2020年11月底前,系统梳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 |
区社会事业局 |
区直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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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各乡(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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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
(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 |
1. 加大稳就业政策公开力度,加大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 |
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
各乡(镇、办) |
2. 加大稳金融政策公开力度,加大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 |
区财政局 |
各乡(镇、办) 区直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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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加大稳外贸、稳外资政策公开力度,加大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 |
区商务局 |
各乡(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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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加大稳投资、稳预期政策公开力度,加大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 |
区经济发展局 |
各乡(镇、办) 区直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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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助力落实“六保”任务。 |
1. 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
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
各乡(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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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实时发布保基本民生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
区经济发展局 |
各乡(镇、办) 区直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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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实时发布保市场主体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
区市场监管分局 区工信局 |
各乡(镇、办) 区直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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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实时发布保粮食能源安全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
区农业园区管委会 区经济发展局 |
各乡(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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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实时发布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
区经济发展局 区工信局 |
各乡(镇、办) 区直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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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实时发布保基层运转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
区财政局 |
各乡(镇、办) 区直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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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
(一)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 |
1. 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 |
区市场监管分局 |
各乡(镇、办) |
2.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
区市场监管分局 |
各乡(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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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 |
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程,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各乡(镇、办) 区直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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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 |
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各乡(镇、办) 区直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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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
(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 |
1. 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 |
区卫生局 区计生委 |
各乡(镇、办) |
2. 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全方位解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
区卫生局 区计生委 |
各乡(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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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
区卫生局 区计生委 |
各乡(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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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 |
1.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 |
区安监局 |
各乡(镇、办) 区卫生局 区计生委 区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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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是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
区卫生局 区计生委 |
各乡(镇、办) 区直各部门 派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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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 |
1. 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
区卫生局 区计生委 |
各乡(镇、办) 区直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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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
区卫生局 区计生委 |
各乡(镇、办) 区直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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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
(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 |
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各乡(镇、办) 区直相关部门 |
(二)建设政府信息查询场所。 |
在政务大厅、党群服务中心等政务服务场所建设政府信息查阅点,通过查阅点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阅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了解政务公开标准等,更好发挥窗口服务群众作用。设置政务公开查阅海报,提供便携二维码查询入口,群众可直接扫码进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查阅相关政府信息;设置“依申请公开”办理点,为群众向有关单位申请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在政务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开各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让群众了解各领域应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在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政府提供便民服务的场所设置实体政务公开报刊栏,将乡(镇)办总体情况、工作思路、服务流程、服务指南等基层政府信息以宣传册的方式公开。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各乡(镇、办) 区直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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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及时更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应包括“本机关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救济途径”等内容。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各乡(镇、办) 区直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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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
全面落实《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文件规范的5类程序处理文书和13类实体处理文书,进一步规范全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各乡(镇、办) 区直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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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 |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2020年底区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各乡(镇、办) 区直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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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
(一)明确领导责任 |
各单位要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实行垂直管理的政府部门向其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各乡(镇、办) 区直相关部门 |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
1. 各乡(镇、办)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办公室为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各乡(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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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单位要明确办公室或者指定的内设机构为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不得指定下属事业单位作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各乡(镇、办) 区直相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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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培训工作。 |
1. 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
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
各乡(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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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要切实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各乡(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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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考核评估。 |
要认真梳理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优化第三方评估,清理规范以行政机关名义参加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评估颁奖活动。 |
区管委会办公室 |
各乡(镇、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