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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分工》的 通 知

时间:2020-07-21 来源: 点击量: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明确应急管理责任分工,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最大程度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  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全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应急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安全事故。

第三条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挂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办事处(筹备组)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减灾救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指导有关部门编制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综合预案演练,协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区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党工委、管委会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推动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八)协调指导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办事处(筹备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承担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国家、省、市调查处理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粮食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八)完成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区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办公室、市政环卫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承担相关行业的专项预案编制、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及保障工作。

    1.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综合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协调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和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区应对一般灾害指挥机构工作,协助管委会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环保局、国土分局、水利局、林业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负责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 区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农村防汛抗旱职责,负责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强降水、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区市政环卫局负责城市防汛职责;市第二河务局负责黄河北金堤的防汛职责,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 区林业办公室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区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办公室等部门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与区粮食局在区级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负责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粮食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 区粮食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三)与相关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具体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本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各乡(镇)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职责分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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