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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约谈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时间:2019-08-26 来源:濮阳经开区 点击量: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约谈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2019613日,生态环境部对濮阳进行了约谈,指出我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区党工委、管委会深刻认识到污染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一定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折不扣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问题整改,迅速扭转被动局面,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具体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抓环保就是抓发展理念,增强四个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约谈整改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在专项治理上下功夫,着力在源头防控上下功夫,着力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统筹抓好问题整改、生态保护、产业转型,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整改原则

——突出问题导向。对生态环境部约谈反馈的问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移交问题和自身发现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拉单挂账,跟踪督查,办结销号,做到措施精准、整改到位。

——全面落实责任。压实乡(镇、办)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属地管理责任、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问题整改工作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动真碰硬,合力攻坚,确保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注重统筹推进。把问题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系统谋划、全面抓好污染防治工作,以问题整改推动工作,以工作实效巩固整改成果。

——坚持标本兼治。贯彻落实生态立市战略,科学系统抓整改,剖析成因,因症施策,立足当前狠抓问题整改,着眼长远强化源头治理,开展专项治理与健全长效机制双管齐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三、整改目标

生态环境部约谈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照反馈问题,细化整改任务,逐项抓好落实,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限时办结;需要分阶段推进的,确定节点目标,强力推进,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力争实现区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54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100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33天以上。2019—2020年秋冬季期间,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区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完善环境管理和绿色发展制度体系,构建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督导检查、考核奖惩、追责问效全链条推进机制,实现全过程、无缝隙、零容忍监管,增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四、整改措施

针对生态环境部约谈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反馈的空气质量严重恶化、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协调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严不实、重点任务未完成等突出问题,逐项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一)保持战略定力,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以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切实强化生态文明意识,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全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将保持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教育引导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四个一的战略地位认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从主观上剖析查找问题症结所在,坚决克服自满松懈,主动作为,强力攻坚。各级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及党委常委会会议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实行区政府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周调度会制度,分析研究环保形势,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二)健全推进机制,着力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刚性约束。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濮阳市城区高污染机动车管控办法(试行)》《濮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濮阳市工程运输(渣土)车辆管理细则》《濮阳市建筑施工项目扬尘污染防控管理暂行规定》《濮阳市商砼站扬尘污染防控管理暂行规定》《濮阳市加强成品油流通领域监管控制油品质量暂行办法》《濮阳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普通公路路域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濮阳市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实施办法(试行)》等9个专项工作文件和重型柴油车、市城区机动车限行方案,扎实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完善环保执法机制。组建环保公安执法队伍,对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形成震慑。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三)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工业企业治理。认真开展VOCs、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非电行业提标、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铸造行业深度治理等六大治理行动。狠抓扬尘污染治理。在扬尘治理实现六个百分百基础上,达到八个百分百,增加监控安装联网100%、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100%达标。将每周五定为全民集中清洁日,开展城市道路大清扫。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对餐饮企业和重点区域居民小区楼层烟道,通过加装集气罩、建设密闭油烟排放管道、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等措施,确保餐饮油烟达标排放。抓好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持续加大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力度。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检测、贴标,建立动态数据库和监控平台,全面掌控位置信息、作业状况和排放情况。严控油品质量。深入开展油品质量检查,全面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违法行为。

(四)标本兼治谋长远,推动四大结构调整优化。优化产业结构。对涉气企业逐一把脉问诊,找准病灶,一企一策,靶向治理,做到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引导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减少源头污染。持续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实现全区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优化用地结构。加强规划引导,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结合红黄蓝绿标识管理,加快推进西减东加。对所有涉VOCs企业、施工工地、大型餐饮企业、商砼站等实行在线联网监控,实现监测监管全覆盖。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乡(镇、办)组建环保工作站,建设专职网格员队伍,配齐配强监管设备,建立线上千里眼监控、线下网格员联动的新型环保监管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工委、管委会对问题整改工作负总责,由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双组长的开发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对反馈的每一项问题,由区级领导牵头,明确责任单位,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各区直单位、乡(镇、办)在分管职责范围内,负责推动生态环境部约谈反馈问题整改。各乡(镇、办)、各部门成立相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逐项分解任务,对标对表高质量完成整改。

(二)压实整改责任对反馈问题,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是本地、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第一责任单位是牵头部门,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由主管领导负责,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抓好落实,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夯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察督办。建立整改工作区级领导牵头督办机制,实行异地交叉环保督查,对各乡(镇、办)整改落实情况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实行台账销号管理,严格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的标准,完成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落实无死角、零盲区。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生态环境部约谈指出的问题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移交问题,由区纪工委牵头,进行调查核实,逐一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提高问责层级,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从重从严,决不姑息。

(五)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转化为行动自觉。实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工作进度。实行举报有奖,发动群众举报问题,把查实问题数作为对责任单位的问责依据。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约谈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

生态环境部约谈濮阳反馈问题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移交经开区问题整改任务共25项。

一、空气质量严重恶化

1. 整改问题第1项:濮阳市未完成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2018—2019年秋冬季PM2.5PM10、氮氧化物、臭氧浓度均值同比分别上升20.5%13.2%4.7%11.4%,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18天,其中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幅度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 26”城市中排名第一,大气环境质量与改善目标差距高达24个百分点。

整改目标:完成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目标和2019—2020年秋冬防目标任务。

整改措施:(1)加强统筹调度,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召开推进会议,研究部署全区污染防治攻坚重大问题;区党政班子会专题研究,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区功坚办加强日常调度,分析研判形势,及时协调解决问题。(2)强化制度保障,落实好专项政策,集中开展高污染机动车治理、建筑施工及商砼站扬尘防控、成品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防治、普通公路环境综合治理。(3)厘清压实责任,根据《濮阳市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重新梳理,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4)严格考核奖惩,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全区综合考评体系。(5)及早谋划安排,切实编制好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责任领导:陈晓华 党工委书记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牵头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乡(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二、思想认识及组织领导问题

2. 整改任务第2项:濮阳市委、市政府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不力、督导检查不够到位。如,濮阳市虽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但2018年以来没有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市委常委分包县(区)制度也未有效落实;虽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并成立8个市派督导执法组,但有的督查组连续一周竟然一个问题都没有发现,与当地严峻的大气污染状况不符。

整改目标:强化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发挥督察利剑作用,确保污染防治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整改措施:(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抓环保就是抓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列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思想认知和行动自觉,立足当前谋长远,健全机制抓落实,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面对大气污染防治严峻形势,主动对标对表中央、省、市工作要求,坚决摒弃松懈麻痹意识,从主观上分析问题、查找症结,发扬斗争精神,主动担当作为,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及时召开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指挥部会议,专题研究、专项推动。党政班子会定期专题研究一次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管委会定期召开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3)强化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领导:陈晓华 党工委书记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牵头单位: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乡(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3. 整改任务第3项:2018—2019年秋冬季攻坚行动期间,

濮阳市因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共问责136人,其中科级35人、科级以下101人。与上年同期相比,濮阳市空气质量大幅下降,工作明显滞后,但执纪问责力度明显减弱,特别是被问责人员层级明显偏低,涉及的问责事项基本是点上的具体问题,全市无一名处级或以上干部因为空气质量下降或重点工作推进不力被问责。

整改目标:加大问责力度,建立健全全覆盖、全过程、无空当、无缝隙的问责制度体系,凡事必有人负责,完不成任务必有人被追责。

整改措施:(1)由区纪工委牵头成立调查组,对我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期间工作推动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倒查问责,一查到底,决不姑息。(2)健全领导组织机制。严格实行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3)完善环保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加大执纪问责力度。4落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一票否决,夯实环保责任,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树立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理念。

责任领导:高明忠 党工委副书记

许俊丽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牵头单位:区纪工委、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指挥部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各乡(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三、责任落实不到位

4. 整改任务第416项:濮阳市应于20189月底前完成化工园区整治,并应按照红黄蓝绿不同标识对城区及周边化工企业启动搬迁改造,但濮阳市对此项工作分工多次调整,缺乏有效组织协调,市工信、发改、环保等部门互相推诿扯皮,工作严重滞后。截至督察进驻时,仅完成首批化工企业标识认定,且认定工作不实不严,50余家应认定为红牌的企业被认定为黄蓝绿牌。

整改目标:(1)积极配合上级对涉VOCs排放企业重新进行红黄蓝绿标识认定。(2)按时拆除红色标识化工企业。(3)按时完成黄色标识化工企业搬迁改造。(4)按时完成蓝色标识化工企业整改升级。

整改措施:1)区工信局负责、区环保局配合,对全区所有化工企业和涉VOCs排放企业进行排查,全部纳入红黄蓝绿标识管理。(2)根据全市化工企业红黄蓝绿标识认定结果,区环保局对红牌企业依法依规立即予以取缔和关停,对重新认定后的黄牌企业按照上级制定的时间表,启动搬迁工作。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实行动态清零。(3)区经济发展局严格按照化工产业准入条件,制定化工产业投资项目限制发展目录,加强项目产业政策审查。

责任领导: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环保局、区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5. 整改任务第517项:濮阳市扬尘办未按规定对各县(区)及部门工作开展考核奖惩,省级环保督察201811月抽查濮阳市65个点位,发现49个存在扬尘污染问题,本次督察发现整改没有到位。

整改目标:(1)全面落实八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三员驻场管理等制度,实现建设工地全覆盖、无遗漏。(2)加强城市道路清扫,做好县、乡公路保洁,实现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

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濮阳市建筑施工项目扬尘污染防控管理暂行规定》《濮阳市商砼站扬尘污染防控管理暂行规定》《普通公路路域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等专项管控制度,实行全区行业网格化监管,压实责任,务求实效。(2)强化监管措施,对建筑工地、商砼站加装在线联网监测设备,做到实时监控全覆盖。(3)实施路长制夜间冲洗四好农村路评选等制度,每周五下午开展全民洗城行动。

责任领导:王伯华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牵头单位:区扬尘办

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各乡(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6. 整改任务第6项:市城管局仅对市建成区内渣土车进行管控,对其他县(区)渣土车管控情况一无所知,全市城区渣土车约700辆,纳入监管仅200余辆。

整改说明:濮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成立渣土办对全市渣土运输车进行统一的审批、监管、查处,并抽调了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含经开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单位人员组建了专业执法检查队伍,分两班对整个城区夜间违规渣土车及砂石车辆进行查处。

下一步,如果得到市城市管理局的授权,我区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赋予的权力开展渣土车监管工作。

7. 整改任务第7项:禁放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不力,2019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全市多次出现因烟花爆竹燃放导致的重污染过程,甚至持续出现爆表,引起社会关注。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监管,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濮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2)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社会新风,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违规燃放行为。(3)加强源头管控,在国省交通干道开展流动稽查活动,严防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4)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组织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违规燃放、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法重罚。(5)加强督导问责,强化重点时段特别是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的管控,组织高密度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领导: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牵头单位:昆吾公安分局、濮水公安分局、卫都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局、区安监局、各乡(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四、工作不严不实

8. 整改任务第818项: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双替代)工作不扎实,方法简单、不求实效,散煤复烧严重。

整改目标:按照市政府下达的2019年度双替代任务,经开区今年任务由3758户增加到9425户,其中气代煤”3069户,电代煤”6356户。今年,已累计完成电代煤设备5900台,其中1900台热风机已全部完成安装,4000台柜机空调,已完成安装3518台。经开区今年还需要完成电代煤”456户,气代煤”3069户,近期尽快启动相关设备政府采购程序,确保在10月底前,如期完成任务。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濮阳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0 年)》和《河南省 2019 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濮阳市 2019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濮阳市2019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夯实工作任务。(1)坚持民生优先。坚持把人民生活品质提升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清洁取暖工作的出发点,统筹推进集中供暖、双替代取暖、建筑能效提升等三大工程,全力满足民生用气用电需求,保障群众清洁取暖、温暖过冬。(2)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我区2018秋冬防工作经验, 做好2019 秋冬防清洁取暖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研,针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举措,逐一解决落实,实现清洁取暖工作高质量推进。(3)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区域供热基础与资源禀赋,科学制定清洁取暖年度工作方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地热则地热,从实际出发,遵从群众意愿,不简单搞一刀切,讲究方式方法,确保工作精准有效,群众得到实惠。(4)坚持统筹推进。加快实施气化濮阳工程,切实解决居民燃煤替代后的生活问题;在双替代整体推进区域内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最大限度提升清洁供暖成效。

责任领导:张怀庆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牵头单位:区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工信局、各乡(镇、办)

整改时限:20191031日前。

9. 整改任务第9项:濮阳市在制定攻坚行动方案及年度治理任务时未按国家要求兼顾农业大棚、畜禽舍等散煤治理,治理工作出现盲区。

整改目标:统筹做好农业大棚、畜禽舍等散煤治理,消除工作盲区。

整改措施:把农业大棚、畜禽舍冬季燃煤取暖列入今年秋冬季散煤管控方案,明确责任,细化目标,抓好落实,消除农业大棚、畜禽舍秋冬季燃煤取暖问题。

责任领导:张发成 农园园区管委会主任

牵头单位:区畜牧局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区经济发展局、区工信局、区环保局、各乡(镇、办)

整改时限:20191115日前,并长期坚持。

10. 整改任务第10项:黑加油站打击力度不够,市公安局未按要求开展断链条、挖幕后工作,市商务部门未按要求统筹开展在用货车油品抽测工作,市工商部门发现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后,没有按要求移交查处。

整改目标:加强油品质量管控,开展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环节油品抽检抽测,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油品质量合格达标。

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濮阳市加强成品油流通领域监管控制油品质量暂行办法》,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严格查处成品油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区对外联络局牵头组织专项行动,开展联合执法,消除辖区内违法违规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成品油现象,推动成品油市场规范健康发展。(2)区市场监管分局强化油品质量监管,加大加油站、储油库油品抽检频率,对全区加油站每月抽检数量不低于10%,做到全年全覆盖。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依法立案查处,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通报区对外联络局。(3)区对外联络局对销售不达标油品的加油站,责令其停业并限期一个月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两次违规销售不达标油品的,按程序注销其成品油经营资质,3年内不再受理其资质申报。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4)公安部门持续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行动,组织开展清理排查,打黑油、端窝点、断链条、挖幕后,对黑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保持严打态势,对发现和移交的案件线索,深入核查,深挖源头,打断销售链条,实施动态清零。对违法违规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5)区对外联络局负责对辖区公司企业、大型运输企业、商砼站等自建油库、加油设施开展严格排查并责令拆除,拒不拆除的按黑加油站(点)予以查处。(6)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违法主体责任,又追究部门责任。

责任领导: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祁炳杰 党工委委员

牵头单位:区对外联络局、市场监管分局、昆吾公安分局、濮水公安分局、卫都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1. 整改任务第1119项:濮阳市应在201810月底前建立重点行业VOCs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12月底前完成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整治。至督察进驻时濮阳市仍未建立全口径清单,已排查出的重点工业企业尚有164家未完成改造。督察组抽查4家上报已完成改造的重点工业企业,发现VOCs无组织排放问题依然严重。未开展VOCs源头治理。

整改目标:20199月底前,建立重点行业VOCs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完成全区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整治。加强涂料、油漆和胶粘剂生产环节VOCs含量控制,严禁不合格产品出厂。

整改措施:(1)按照上级要求,已对全区涉VOCs企业进行全面摸排,6月底前已建立濮阳经开区重点行业VOCs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2)要求全区74VOCs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进行综合整治,全部采用复合式的VOCs治理工艺。(3)对照全区VOCs企业治理台账,按照《河南省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要求完成VOCs治理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4)加强日常监管,建立了生产监管台账,督促生产企业落实好产品质量安全和环保主体责任。

责任领导: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市场监管分局、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2. 整改任务第1220项:2018—2019年秋冬防期间未出台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未完成工业炉窑综合整治。

整改目标:20199月底前,完成全区范围内所有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现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1)组织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专项行动。(2)对纳入清单的9家炉窑实行清单管理,完成一家验收一家。

责任领导: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

整改时限:20199月底前。

13. 整改任务第1321项:2018—2019年秋冬防期间未出台砖瓦行业深度治理实施方案,未完成砖瓦行业深度治理。督察组调阅49家砖瓦企业秋冬季用电情况,发现有19家用电量超过5万度,与秋冬季期间全部停产的说法明显不符。

整改目标:完成全区砖瓦行业深度治理。

整改措施:经开区2家燃煤砖瓦厂正在深度治理。持续加强砖瓦窑行业日常监管,建立砖瓦窑企业管理档案,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严肃查处。严格秋冬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该停产的砖瓦窑企业坚决停产到位,对违规生产的从严从重处罚。

责任领导: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新习镇

整改时限:20199月底前。

五、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

14. 整改任务第14项:2018年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的涉气企业仅有723家,不及实际数量一半,豁免44家企业后,濮阳市红色预警状态下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不能达到30%以上的要求。

整改目标:全面实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制度,做到应纳尽纳;应急减排措施实现一厂一策,提高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可核查性;实施精准管控,落实应急减排各项措施,确保实现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减排目标。

整改措施:(1)摸清底数,编制应急减排清单。结合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双随机清单的涉气企业,对全区所有涉气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全部纳入应急管控清单。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错峰生产豁免政策,限定豁免标准,不开口子、不打折扣、不搞变通。(2)依据主要污染物(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量,按照一厂一策标准,明确管控企业范围,细化管控措施,科学制定不同预警级别下停限产减排方案,停限产措施具体到生产线及各工艺环节。(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将环保执法和电力信息、排放信息有效结合,提升环保执法准确性,及时发现重点企业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异常问题。开展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减排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应急管控期间污染物排放量不降反升或达不到减排比例的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各乡(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5. 整改任务第15项:2019年第一季度濮阳市红色和橙色预警期间,濮阳众诚商砼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未按应急预案要求停产减排。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未认真履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

整改目标:全面加强商砼企业及工业企业的管控,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应急减排效果。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濮阳市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文件精神,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夯实工作任务。(2)按照《濮阳经开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及商砼站管控工作,对工业企业和商砼站落实停、限产情况开展持续性巡查排查。(3)建立政府和企业应急联动机制,派驻人员驻企监管,实施在线联网实时监控,确保重点行业停产、限产、错峰生产到位。(4)对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力的企业和商砼站,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情节严重的商砼站清出经开区市场。

责任领导:王伯华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牵头单位:区规划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环保局,各乡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六、濮阳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作任务共9

16. 整改任务第23项:洁净型煤替代散煤工作不扎实。

整改目标:切实做好洁净型煤替代工作。

整改措施:1)对经开区4个配送网点,规范管理,加强监管,促进洁净型煤配送网点合法诚信经营和健康发展(2)加大监管力度,定期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洁净型煤体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出现的困难。(3)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做好洁净型煤质量抽检工作,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实现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和配送网点抽检全覆盖,从严查处不合格洁净型煤。

责任领导:张中山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各乡(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7. 整改任务第24项:未完成2018年度10—35蒸吨/时燃煤锅炉拆改任务。

整改目标:20199月底前,全区4台燃煤锅炉停用拆除到位,。

整改措施:20199月底前,依据《关于开展濮阳市中型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4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工作(龙宇化工335蒸吨/时燃煤锅炉、华鼎建材115蒸吨/时燃煤锅炉)

责任领导: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各乡(镇、办)

整改时限:20199月底前。

18. 整改任务第25项:2018—2019年秋冬防期间未出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方案,未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整改目标:20199月底前,全区范围内所有燃气锅炉实现低氮改造。

整改措施:对全区清单内的19台燃气锅炉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治理到位。对未按期完成升级改造的燃气锅炉,依法查处,责令停产整治。

责任领导: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市场监管分局

整改时限:20199月底前。

19. 整改任务第26项:无组织排放治理,全市52家无组织排放企业,已完成治理51家,未全部完成目标任务。

整改目标:完成全区所有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

整改措施:(120199月底前,全区34家无组织治理排放工业企业完成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全面实现五到位、一密闭。对逾期治理不到位的企业,依法实行停产整治。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实施关停或重组。(2)建立《经开区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台账》,要求企业按照时间节点于201910月底完成整改。

责任领导: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20199月底前。

20. 整改任务第28项:1)未开展安装柴油车污染控制装置并配备实施排放监控终端试点工作。(2)未开展排放检验机构企业官方网站和办事业务大厅建设显示屏,通过高清视频实时公开柴油车排放检验全过程及检验结果。(3)未开展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建设工作。(4)未对初检或日常监督抽测发现的超标车、异地车辆、注册5年以上的营运柴油车进行过程数据、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复核。

1)未开展安装柴油车污染控制装置并配备实施排放监控终端试点工作。

整改目标:开展深度治理车辆污染控制安装和远程排放监控终端试点和推广,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

整改措施:经开区7家尾气排放检验机构每条检测线都安装了前、后、左、右四个摄像头,对检验车辆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实时公开;每家检测机构的服务大厅都安装了显示屏,对检测结果实时公开。

2)未开展排放检验机构企业官方网站和办事业务大厅建设显示屏,通过高清视频实时公开柴油车排放检验全过程及检验结果。

整改目标:排放检验机构通过企业网站和办事业务大厅显示屏发布高清视频,实时公开柴油车排放检验全过程及检验结果。

整改措施:督促辖区内检验机构与市生态环境局办事大厅联网上传数据。

3)未开展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建设工作。

整改目标:201910月底前,完成排放检测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I/M制度。

整改措施: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安排开展工作。

4)未对初检或日常监督抽测发现的超标车、异地车辆、注册5年以上的营运柴油车进行过程数据、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复核。

整改目标:加强对重点管控车辆检验审查,建立超标车、异地车和5年以上营运柴油车的检验过程数据、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复核长效管理机制。

整改措施:目前,开发区7家环保检验机构已与河南省机动车环保监测监控平台联网,原始检测数据、过程数据和视频图像等信息实时上传。

责任领导: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21. 整改任务第29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进展缓慢,未完成工程机械改造100台目标。

整改目标:20199月底前,筛选15辆高排放非道路机械,完成改造任务。

整改措施:依托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建成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智能管控平台,在全区范围内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尾气检测、环保标识核发、北斗定位系统安装等工作,严格筛查不合格车辆,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重点,筛选15辆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深度治理。依托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所公布的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整改。

责任领导: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2019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2. 整改任务第30项:未开展VOCs专项执法工作。

整改目标:推动VOCs治理单位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督促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全区74家涉VOCs企业建立了有机溶剂使用及废气治理台账,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的企业停产整治。

责任领导: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23. 整改任务第31项:定期排放检验机构没有实现国家市三级联网。

整改目标:20197月底前,全区环保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数据、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信息实时传输至监控平台,实现国家市三级联网。

整改措施:全区7家环保排放检验机构已全部实现国家市三级联网。全方位视频图像、检测实时数据、检测结果报告等信息在河南省机动车环保监测监控平台实时上传。

责任领导: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24. 整改任务第32项:未试点开展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

整改目标:以重点企业为试点,20199月底前完成工程机械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安装工作。

整改措施:(1)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安排对施工作业、符合安装条件的车辆进行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安装,完成试点工作。(2)依托市生态环境局建设完成工程机械动态数据监控平台,实现工程机械信息实时监控。

责任领导: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25. 整改任务第33项:未试点开展柴油货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

整改目标:实现远程在线监控并联网。

整改措施:积极推动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平台建设,加强监管。

责任领导: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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