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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时间:2019-07-19 来源:濮阳经开区 点击量: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8年11月11日—25日,省委省政府第六环保督察组对濮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督察。2019年2月24日,督察组向濮阳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中涉及经开区个性问题10件,共性问题14件。为确保把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共性整改任务

(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不够深入的问题

1.整改任务第1项:整改思想认识有待提升。濮阳市一些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贯彻不够,还没有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个别说话和走访问询发现,濮阳市个别领导干部缺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绿色发展观树立不牢,仍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生态保护,重应付检查、轻问题整改,重工作安排、轻检查落实”,以“文件落实责任”“开会落实责任”等现象。个别干部还认为“濮阳是欠发达地区,应该全力以赴抓经济发展,环保问题不是主战场”,没有把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对国家和省、市多轮次环保督察、巡查、督导,在一定程度上出现厌战情绪、畏难思想及侥幸心理,“环保恐惧症”现象在一些部门和县区普遍存在。有的干部还存在“环保工作一阵风,挺过就轻松”的麻痹思想,对环保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思想上还没有做好打硬仗的准备。

整改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高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水平,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领域,使绿色发展成为全区共同的价值追求和高质量发展的鲜明标识。

整改措施:(1)强化理论学习。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学年度考核内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强化生态环境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列为经常性研究议题,将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安排。(3)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和新媒体作用,组建宣传矩阵,采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责任领导:陈晓华 党工委书记

邵 平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责任单位: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办)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整改任务第2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濮阳市一些部门和县(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联动不足,在制定措施、监督检查、考核问责等推动工作落实上缺位,一些工作仅落实在文件上、口头上。散煤销售点有死灰复燃现象。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区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整改措施:(1)健全领导组织机制。严格实行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完善环保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加大执纪问责力度。(3)落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一票否决,夯实环保责任,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树立“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理念。

责任领导:高明忠 党工委副书记

许俊丽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责任单位: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办)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整改任务第3项:压力传导层层衰减。濮阳市一些部门和县区、乡、镇、街道办抓环保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管理松懈,跟踪督办不及时,执法不严,压力传导逐级衰减,环境治理效果大打折扣,致使一些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和环境污染问题反复出现。

整改目标:切实保障环境监管网格正常运行,构建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体系。

整改措施:(1)强化环境网格化监管。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健全环境网格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网格责任,建立完善各级网格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行业环境监管责任人、排污企业直接责任人等各类责任人清单,切实履行环保工作责任。(2)建立生态环境监督通报制度。区纪工委对整改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进度迟缓、推诿扯皮,影响全区整改工作进度的,坚决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3)建立生态环境考核制度。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办)各部门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不流于形式。(4)建立生态环境整改制度。由党工委管委会督查局牵头,将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分解至各责任单位的督查台账中,按照“一文三单”要求,挂账销号,定期调度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 高明忠 党工委副书记

许俊丽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责任单位: 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4.整改任务第4项:部分干部作风不实。濮阳市一些部门和干部对环保工作履职不尽责,作风不实,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工作消极懈怠,以及假数字、假检查、假整改现象。

整改目标: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职责,认真履职尽责,严肃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形成“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问”的良好氛围。

整改措施:(1)将环境污染防治有关政策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建立健全“三管三必须”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细化各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3)各乡(镇、办)及相关部门要深化治理措施,拓展治理范围,厘清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坚决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4)倒逼责任落实。对工作不实、作风浮漂、标准低、推进难、落实责任不力等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实施责任追究。

责任领导: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责任单位: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整改任务第5项:污染治理不够精准。濮阳市对环境污染问题缺乏因症施策、精准发力的措施,习惯于运动式治污,可持续性不强。扬尘治理力度不够,对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行业、时间段未做到对症下药,管理粗放。重污染天气污染管控,只是停产限产,手段单一,不能综合施策,管控效果不明显。在治理工业无组织排放和VOCs排放中,缺乏科学的方案和措施。在对市城区西部工业区异味治理上,技术措施跟不上,监测能力不足,对污染源定位不精确。在水污染防治上,截污治污工程进展较慢,沿河城中村仍存在污水直排现象。

整改目标:清醒认识严峻形势,深查细挖,深刻反思,查漏补缺,找准病因,对症下药,科学施策,统筹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整改措施:(1)加强对企业监督管理,减轻工业区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区环保局不定期启动“零点专项执法”行动,每日晚10:00至次日凌晨4:00对辖区内涉气企业进行突击检查,严查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对发现的问题采集证据、详细记录、依法处置,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排污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2)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区扬尘办坚持现场巡查检查、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即时交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不处理到位不放过,整改不验收不放过,严格落实开复工制度。重大扬尘污染问题书面交办、督办、催办,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从重处罚,一律约谈问责。(3)完善应急预案,明确政府、部门及企业的应急责任,确定重污染天气期间管控措施和污染源减排清单,开展减排效果第三方评估;采暖季节,对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期间,强化城市建设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措施,加强道路机扫;落实采暖季“封土行动”,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4)严格考核问责,以空气质量改善程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各级督察反馈问题为依据,对各乡(镇、办)、各部门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工作进行考核。对空气质量改善程度达不到时序要求、重点工作进展缓慢、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错峰生产组织不力的责任人,严格实施问责。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5)针对截污治污进展较慢问题,在进一步大力推进雨污分流的基础上,继续做好背街小巷沿街商户排水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排查出的雨污混流或直排倾倒等污染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责任领导:张怀庆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责任单位:区环境攻坚办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二)关于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整改不力的问题

6.整改任务第6项:濮阳市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仍有部分整改任务没有按要求完成。从督察组抽查的应完成整改的30个点位情况看,实际未整改到位的有8个,占27%,还存在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彻底现象。

整改目标: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强督查督办,提高整改销号标准,严格现场核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整改措施:(1)完善台账管理。已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各部门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实行专案盯办、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不流于形式。完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台账,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2)开展现场核查。遵循“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查清责任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的原则,不回避、不遮掩,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实施整改。(3)严格督查督办。采取定期督查、重点督查、挂牌督办与复查复验相结合的方式,对已销号的整改问题,或容易复发的问题进行复查复验,坚决防止死灰复燃现象的发生,确保问题整改到位。(4)严肃责任追究。对于整改措施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单位和个人,由区纪工委牵头,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领导: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责任单位:区纪工委 、区督查局、区环境保护局、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办)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反馈问题现场核查工作。

(三)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措施落实不力的问题

7.整改任务第7项:扬尘管控亟待加强,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1—10月份《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 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濮阳市区及5个县降尘浓度普遍超标,在“2 26”城市及京津冀327个县(区)中排名靠后。其中濮阳市有5个月排名在后4位:南乐、台前、清丰、濮阳县排名多次在后3位。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指出,濮阳市扬尘贡献率超过50%。本次督察也发现,濮阳市相关部门和部分县(区)对扬尘污染管控极为不力。督察期间,共抽查建筑、道路、水利施工工地及企业等共65个,其中49个存在不同程度的扬尘污染问题,问题企业占比达75.4%。 建筑施工工地抽查28个,有25个均不同程度存在“六个100%”落实不到位,占比近90%。

整改目标:建立完善扬尘管控长效机制。

整改措施:(1)重点乡(镇、办)降尘监测装置,每月监测区域降尘量,摸清区域降尘底数,科学指导扬尘管控工作。(2)全面加强各类扬尘污染源的动态管理,高标准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六个100%”。(3)区扬尘办持续巡查、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即时交办,重大问题书面交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不处理到位不放过,整改不验收不放过。(4)运用远程监控、检测系统实施抽查检查,坚持从重、从快处理处罚上级交办扬尘污染问题,并举一反三,抓好各类扬尘污染源的动态监管。

责任领导:张怀庆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责任单位: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办)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8.整改任务第8项:渣土车管控不力。督察发现,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启动期间,还存在夜间渣土车覆盖不严密、冲洗不彻底,车辆肆意抛洒,甚至还有黑渣土车夹杂其中,在市区多条路段上过往频繁,车辆绕行形同虚设。

整改说明:濮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成立渣土办对全市渣土运输车进行统一的审批、监管、查处,并抽调了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含经开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单位人员组建了专业执法检查队伍,分两班对整个城区夜间违规渣土车及砂石车辆进行查处。

下一步,如果得到市城市管理局的授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赋予的权力开展渣土车监管工作。

9.整改任务第9项: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亟待加强。濮阳市城市管理、住建部门未能提供全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相关台账,各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至今仍未明确市级主管部门,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令人堪忧,部分污水处理厂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目标:明确区级主管部门,加强监管,确保外排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1)明确区环保局为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区级监管部门。(2)通过促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领导: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10.整改任务第10项:垃圾填埋场问题突出。濮阳市目前已建成生活垃圾填理场8座,设计处理规模2300吨/日,实际处理规模约2760吨/日。督察发现,濮阳市大部分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且超负荷运行,填埋区未采取分单元作业,覆土、覆膜不到位,雨污分流不彻底,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且至今均未进行环保验收等问题。

整改目标:确保濮阳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扩容;厂区内雨污水完全分流;完成环保验收。

整改措施:将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由100吨/日扩至300吨/日,使得所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得到全部处理;优化厂内污雨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2019年1月已完成环保验收。

责任领导: 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责任单位: 区环保局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11.整改任务第11项:畜禽养殖管理不规范。督察发现,濮阳市还存在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不彻底、规模化养殖企业管理不规范、规模以下养殖企业粪水直排等问题,对当地水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整改目标:依法关停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依法关停治理不达标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实现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生态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整改措施:(1)加强准入及日常监管。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评审批或环境影响备案登记制度。区环境保护局、区畜牧局按职能分工加强畜禽养殖项目环境监管力度,增加排查频次,及时排除污染隐患。(2)加大畜禽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力度,坚持“一场一策”,确保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时关闭或搬迁;未能按时全部完成关闭或搬迁任务的,对养殖场所在地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3)为切实巩固成果,积极开展日常监督工作,认真排查区域内已关闭养殖场(户),确保不重建、复养。

责任领导:张发成 农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责任单位:区畜牧局、区环保局、各乡(镇、办)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前。

12.整改任务第12、45项:区新习镇养殖小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有机肥建设项目尚未启动。

整改措施:(1)新习镇养殖小区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及有机肥场建设项目,由于开展“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对新习镇规模以上养殖场进行了规范化整治,产生的畜禽粪便经过厌氧发酵处理后已全部还田利用,建设意义不大,故申请取消。(2)按照项目替代原则,拟以新习镇污水处理场替代,该替代方案已于2019年6月经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办公室同意并上报省政府待批。目前,新习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已通过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正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责任领导: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责任单位:新习镇党委、新习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12底前

13.整改任务第13项:结构性污染问题比较突出。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濮阳市三产结构为10.3:53.8:35.9,第三产业占比分别低于全国、全省17.2和8.1个百分点,产业结构偏重、链条偏短的特点明显。

整改目标:强化化工项目“红、黄、蓝、绿”标识管理;严格坚持化工项目“西减东加”的政策导向。

整改措施:(1)优化产业布局,辖区内不予办理重污染行业项目立案及环评审批。(2)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借金桥家具市场搬迁之机,支持亿丰建材家居博览城繁荣发展,活跃西部第三产业。(3)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着力投入多渠道、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大力实施“互联网 现代农业”工程,面向农业龙头企业管理人员、农业园区从业者、农村专业合作社社员、种养殖大户等重点人群开展信息化技能培训,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拓宽农产品线上线下营销渠道,提高特色农业产业效益;大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业,集成推广运用以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为主的绿色增产增益综合农艺技术措施,延伸耕地代耕、托管,机耕、机管、机防、机收农艺农机结合一体化,农产品产销融合等产业社会化服务链接。

责任领导: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经济发展局、区工信局、区规划建设局、区对外联络局、区财政局、区环境保护局、农业园区、区交通局、市场监管分局等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4.整改任务第14项:濮阳市地处三省交汇处,过境货运车辆多,重型柴油车污染问题突出,对城区空气质量影响大。

整改目标:严控机动车污染,加强油品质量监管,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整改措施:区市场监管分局加强油品质量监管,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开展“油品质量检查行动”,过往货运车辆油品质量抽检由市派检测点进行抽检,对商务部门移交的快速抽检发现的疑似不合格油品溯源至加油站和燃油加工企业,进行针对性抽检。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立案查处,从重处罚,并告知商务部门做出进一步处理。对溯源至外地的生产销售企业及时函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责任领导:张怀庆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对外联络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二、个性整改任务

15.整改任务第15项:濮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监管职责不清,噪声扰民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治理噪声污染,有效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噪声法》,厘清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公安部门负责社会生活噪声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噪声及固定设施产生的噪声监管。

责任领导:冯庆轩 区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昆吾公安分局、卫都公安分局、濮水公安分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6.整改任务第16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在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管理等问题上,与食药品监管部门相互扯皮。

整改目标: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统一管理机制,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整改措施:(1)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照市城市管理局职责分工,在开发区城管执法局组建油烟办,负责开发区城区内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管理,督促指导各办事处做好辖区内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管理工作。(2)依据《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餐饮场所集聚经营区的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责任领导:王伯华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7.整改任务第17项:在市城区排污口管理问题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与水利部门相互推诿。

整改目标: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加强各类排污口监管。

整改措施:开发区城管执法局依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负责对饭店、洗车行、洗浴中心、居民小区等擅自向雨水管网堆放、倾倒、抛撒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

责任领导:王伯华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8.整改任务第18项:濮阳市商务、质监部门未按要求建立货运车辆油品质量抽检制度,仅是协调中石油、中石化在华龙区和经开区设立了两个检测点,对过往货运车辆油品进行抽测,监测结果也没有运用到对劣质油品溯源查处。濮阳市对外省输入的劣质油品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管手段。黑加油站(点)由明转暗,屡禁不止。

整改目标:强化油品质量监管,严格实行货运车辆油品抽检制度。

整改措施:区市场监管分局加强油品质量监管,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开展“油品质量检查行动”,过往货运车辆油品质量抽检由市派检测点进行抽检,对商务部门移交的快速抽检发现的疑似不合格油品溯源至加油站和燃油加工企业,进行针对性抽检。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立案查处,从重处罚,并告知商务部门做出进一步处理。对溯源至外地的生产销售企业及时函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责任领导:张怀庆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对外联络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9.整改任务第19项:在长期监管高压态势下,督察期间,仍在华龙区、清丰、台前和濮阳县发现14家“散乱污”企业,有的甚至是明目张胆违法生产排污,网格管理形同虚设。

整改目标: 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整改措施:各乡(镇、办)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行动,加强环境网格化监管和巡查检查,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责任领导: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各乡(镇、办)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0.整改任务第20项:濮阳市在燃煤散烧治理工作中虽然成立了散烧办,但在洁净型煤推广、散煤置换、禁止周边省份劣质散煤流入等环节缺乏配套机制,监管乏力,清丰、台前等县部分散煤销售点有死灰复燃现象。

整改目标:继续实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严防散煤销售点死灰复燃。

整改措施:(1)区散烧办(区市场监管分局)负责,进一步完善全区燃煤散烧治理领导机构,形成统一管理工作机制。(2)区工信局牵头,继续实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将洁净型煤作为清洁供暖体系的有益补偿措施。(3)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加强散煤监管,全面摸排核实,清理取缔辖区内散煤销售点,防止出现死灰复燃现象。在实施清洁取暖的农村地区,加大洁净型煤抽检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洁净型煤行为。

责任领导:张怀庆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工信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21.整改任务第21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意见反馈指出,“濮阳全市路检抽检2万多辆,尾气超标389辆,仅处罚32辆,罚款6150元。”本次督察组在核查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时,濮阳市相关部门仍没有研究制定有效改进措施,情况依旧。

整改目标:机动车尾气检测频次不断提高,执法处罚力度持续加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有效降低。

整改措施:区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加强配合,规范路检工作流程,完善机动车尾气检测执法处罚工作程序,实施检测站点联网,实现监控数据实时、稳定传输,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对检测超标车辆处罚力度。

责任领导: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2.整改任务第23项:秸秆垃圾等着火点达12处之多,有的过火面积很大,濮阳县、清丰县、区着火点附近乡村干部却熟视无睹、无人问津。

整改目标:全区全年实现 “零火点”

整改措施:(1)强化责任,层层传导。开发区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乡(镇、办)签订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办)成立了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和秸秆禁烧办公室,各村成立禁烧小分队,落实“区直单位包乡办,乡办领导带班、科级干部包管区,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2)广泛宣传,营造秸秆禁烧舆论氛围。各村必须张贴禁烧标语及横幅,各村每周召开一次广播会,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目的、意义,宣传秸秆燃烧的不利影响和危害。乡(镇、办)出动宣传车入村到地块进行宣传,达到家喻户晓。(3)严格追究责任,严格处罚。通过巡查发现着火必罚,卫星监测到火情必罚,群众举报查实必罚;对全区烧第一把火的村,除按规定重罚外,并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凡被各级禁烧督导小组发现焚烧的村,驻村干部扣发半个月工资,支部书记、村主任一个月工资,并追究相关责任。(4)建立扑救应急分队和督导制度。全区成立了9个快速应急分队,配备必要的交通、灭火工具。全天候待命,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有效处置。乡(镇、办)成立由纪(工)委、农业服务中心牵头的两个督导组,对所辖区域禁烧工作进行不定时督查,发现驻村人员工作落实不到位,隐患处置不到位等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或当面提出整改意见,对于不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脱岗人员进行效能告诫,严肃处分。

责任领导:张发成 农园园区管委会主任

责任单位:区畜牧局、各乡(镇、办)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23.整改任务第25项:2018年《濮阳市城区道路扬尘治理检查记录表》填写不规范、不完整,均未填写检查人员;“以克论净”检查记录在个别点位的检查时间上存在逻辑错误,明显造假。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市城区道路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整改措施: 区市政环境卫生管理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城区道路扬尘治理管理制度,继续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作业模式,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规范检查工作流程。区市政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检查科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确保检查工作记录完整、规范。

责任领导:王伯华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责任单位:区市政环境卫生管理局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24.整改任务第32项:2018年7月,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组发现,泰丰特钢铸造有限公司配料车间堆场密封不严,地面扬尘较大。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示整改情况显示已完成整改。但督察组现场发现,该公司厂区地面积尘较厚,除尘设施集尘效果差,各生产工序无组织排放污染严重。

整改目标:企业厂界边界颗粒物浓度不超过 0.5 毫克/立方米,做到防雨、防溢流,厂区路面、作业场所必须硬化,定时清扫,保证厂容厂貌整洁。

整改措施:(1)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储必须采用封闭堆存。熔化工序进行二次密闭,中频炉配套集气罩 高效袋式除尘器,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10 毫克/立方米。(2)清砂工序进行二次密闭。抛丸清砂机配套袋式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10 毫克/立方米。(3)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厂区日常管理。

责任领导:冯庆轩 党工委委员、群工部部长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牵头作用,指导推动整改方案实施。各乡(镇、办)负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各乡(镇、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落实到位。

(二)严肃责任追究。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由区纪工委牵头,逐一厘清责任,严肃问责并向社会公开。对整改措施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乡(镇、办)和单位,坚持一案双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实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及时公开信息。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多渠道、多媒体跟踪报道整改落实情况。试行环保公众开放日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的监督作用,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乡(镇、办)和单位,及时公开曝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排查,采取不留死角全面查,突出问题重点查,运行企业随机查,得到线索直接查,按照环评对标查,重点检查督查反馈的问题,对企业落实的整改措施和成效进行复核。

(五)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对省委省政府交办件,快速响应、立行立改,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按属地原则落实分包领导、责任人,建立台账,实行一对一销号,切实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调查到位、处理到位,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六)建立环保长效机制。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常态化工作模式,健全日常监督,推进环保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防止环境违法行为反弹,巩固整改成效及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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