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66883金沙 / 公告公示
濮阳市汉鼎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铝粉膏项目
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濮阳市汉鼎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铝粉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2月7日我局拟对濮阳市汉鼎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铝粉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详细内容可向我局索要环评文件查阅。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93-6116158
传真:0393-4631976
通讯地址:濮阳市中原路西段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
邮编:457000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共参与情况 |
濮阳市汉鼎建材有限公司 | 年产15000吨铝粉膏项目 | 濮阳经开区濮瑞路与铁丘路交叉口西南角 | 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压滤工段循环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施田沤肥;循环冷却水用于厂区抑尘和绿化;压滤工段循环水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废气。主要为铝箔粉碎、铝箔碎料包装、工艺装料等工段产生的铝箔粉尘和甘油储存、配料等工段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铝箔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活性碳 UV光氧”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安装减震垫、选用低噪声设备、再经墙体隔音及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压滤液沉淀物、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车间落地铝粉、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等。压滤液沉淀及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车间落地铝粉收集后暂存,定期外售;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存储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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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网上两次公示、问卷调查、座谈会、发放环评文件简本等形式,调查厂址周边单位及群众对本项目的意见。根据调查结果,98.5%的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没有公众反对本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