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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瑞森石油树脂有限公司循环经济2万吨/年改性碳五石油树脂和2万吨/年加氢碳五石油树脂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时间:2018-10-18 来源:濮阳经开区 点击量: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公司已基本完成《濮阳市瑞森石油树脂有限公司循环经济2万吨/年改性碳五石油树脂和2万吨/年加氢碳五石油树脂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濮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濮环[2015]143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濮阳市瑞森石油树脂有限公司现有1万吨/年改性碳五石油树脂位于濮阳市黄河路西段,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化工企业推行“红、黄、蓝、绿”标识制度的实施意见》(濮政办[2018]37号)要求,濮阳市瑞森石油树脂有限公司因区域规划原因被识别为“黄牌”企业,按照要求2020年年底完成搬迁,因此,濮阳市瑞森石油树脂有限公司按照要求实施搬迁,拟将现有工程搬迁至濮阳市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基础化工园区基地内,拟选厂址位于濮水路与石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建设一期工程2万吨/年改性碳五石油树脂项目,工程以乙烯裂解C5为原料,采用“C5精馏分离—聚合—造粒”工艺生产C5石油树脂,原料碳五主要由中原乙烯公司提供。一期工程总投资22000万元。

本次工程用地属产业集聚区规划的三类工业用地。项目已经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编号:2018-410952-26-03-050560),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有:

(1)废气:主要包括减压精馏不凝气、造粒机头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造粒机尾及包装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备用锅炉及导热油炉尾气,主要污染物尾烟尘、SO2、NOx。

(2)废水:主要有洗涤中和废水、地面冲洗水、设备清洗水、脱盐水站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

(3)固废: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污泥、水洗中和沉淀物Al(OH)3、生活垃圾等。

(4)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有真空泵、物料泵、冷却塔等。

三、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1)施工机械废气:选用性能优良的施工机械,保证施工机械匀速运转,尾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2)施工废水:施工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放;(3)施工噪声: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以降低机械车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4)施工固废:多余的建筑垃圾及时送往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定期由环卫工人收集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5)施工粉尘:保持施工路面清洁,及时洒水抑尘,易起尘场所加设盖棚等抑尘设施。

营运期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

(1)废气治理措施:精馏不凝气,主要含C5烃类物质,具有一定热值,工程设计精馏不凝气收集后送导热油炉燃烧处理后排放;造粒机头有机废气经净化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造粒机尾及包装废气经收集后送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备用锅炉及导热油炉尾气分别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烟尘、SO2、NOx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开停车吹扫废气、安全阀超压起跳排气、树脂液储罐尾气送火炬系统燃烧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工程废水主要有洗涤中和废水、地面冲洗水、设备清洗水、脱盐水站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工程设计采用“隔油 气浮 水解酸化 A/O”工艺处理,外排废水能够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间接排放标准(其中以下因子执行pH6-9、COD<150mg/L、BOD5<30mg/L、氨氮<25mg/L、SS<150mg/L),达标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再经二次处理后排入顺河沟,最终汇入马颊河。

(3)固废治理措施:工程固废主要有水洗中和的沉淀物Al(OH)3、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够做到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治理措施:针对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减震基础、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预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风险防范措施:工程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有原料C5、间戊二烯、异戊二烯、环戊二烯、双环戊二烯、C4、二甲苯、烧碱、a-甲基苯乙烯等,生产装置区及储存区构成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等级一级。经计算事故风险值低于化工行业风险统计值。工程加强安全操作,设置事故水池、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可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风险概率和事故排放对环境的影响,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项目选址合理,工艺方案成熟可靠,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各种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工程拟选厂址及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项目建设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2)您对项目建设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3)您对项目建设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您对项目建设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您对项目建设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6)您对项目建设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7)您对项目建设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8)您对项目建设还有哪些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9)您对该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0)您是否同意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吗?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围绕该项目建设及环评有关信息,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次公众意见的征求范围:受该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后续将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欢迎公众参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濮阳市瑞森石油树脂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景利联系电话:0393-4603222   电子邮件:office@pyruisen.com.cn

通讯地址:濮阳市黄河路西段邮政编码:457000

评价单位: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志岩邢文听联系电话:0371-67957808   传真:0371-67712661

电子信箱:hgyjs220@163.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建设东路37号  邮政编码:450052

六、报告书简本公示说明

为了让公众具体了解项目以及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本着信息公开的原则,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将放于建设单位值班室供公众查阅。查阅时间为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濮阳市瑞森石油树脂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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