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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沃森超高化工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超高新材料产业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河南沃森超高化工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超高新材料产业装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河南沃森超高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在濮阳市濮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路南濮源路西河南沃森超高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3万吨/年超高新材料产业装置,项目总投资18500万元。项目建成后生产3万吨/年特种聚烯烃(含2万吨/年茂金属聚乙烯,1万吨/年钛系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及50吨/年聚合催化剂配置,采用连续法生产特种聚烯烃工艺技术。
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本次工程施工期环境污染因素主要为: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固废等。施工期的环境保护重在环境管理,只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工程施工产生的影响也将会得到有效控制。另外,随着施工的结束,其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2、运营期
本次工程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水、废气、固废以及噪声,针对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采取如下防治对策和措施:
废水:本次工程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汽提干燥废水、脱轻塔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其中,工艺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出水与本次工程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现有污水处理站排水混合后,经厂区总排口进入濮阳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顺河沟,最终汇入马颊河。
废气: 催化剂1生产装置废气、催化剂2生产装置废气、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生产装置废气、茂金属高密度聚乙烯生产装置废气、焚烧炉废气、火炬废气、生产区及罐区无组织排放废气。其中生产装置废气(除包装废气、催化剂及助催化剂处理废气)主要成分为甲苯、乙烯、溶剂油、异丁烷等挥发性有机物,经焚烧炉焚烧处理,焚烧炉尾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火炬废气经火炬顶部排放;包装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催化剂及助催化剂处理废气经矿物油吸收后合理处置;无组织废气拟设置1套二级油气回收装置,油气回收装置不凝气经管道排入废气总管,送焚烧炉燃烧处理,同时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次工程产生的无组织气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次工程产生的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物矿油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最终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在厂区内处理满足要求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堆场,定期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拉走统一处理。本次工程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经采取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风险:本次工程涉及的风险物质有乙烯、甲苯、正己烷、异丁烷、三乙基铝、溶剂油等。评价建议本次工程厂内设置事故废水储池和消防水池、罐区围堰、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在线报警装置、消防设施等风险防范措施,在企业严格落实项目环评、安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本次工程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综上所述,河南沃森超高化工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超高新材料产业装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认真落实评价所提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后,工程所排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可以实现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从环保角度分析,本次工程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沃森超高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19939311601
通讯地址:河南沃森超高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该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主要事项:(1)您了解本项目吗?
(2)您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3)您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您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您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您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7)您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您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9)您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0)您认为本项目建设需注意那些污染防治问题?
(11)您对该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2)您支持该项目在此建设吗?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评价已制作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厂内,同时在建设单位厂内设有公众意见调查资料发放点,若有需要,请于公示期间至厂内索取。
六、公众意见反馈
您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您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时间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河南沃森超高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