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流程的
公 告" /> js66883金沙【重庆】有限公司

js66883金沙【重庆】有限公司

js66883金沙 / 公告公示

濮阳开发区农业科技管理局 关于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流程的公告

时间:2018-06-14 来源: 点击量: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要求农药经营单位在2018年8月1日后必须持《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现将开发区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条件

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56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50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熟悉限制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

(二)有明显标识的销售专柜、仓储场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

(三)符合省级农业部门制定的限制使用农药的定点经营布局。

二、设定依据

办理公告设定依据以下法律法规:

(一)《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附件1)

(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附件2)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按照《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以下材料:

(一)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

(五)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六)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七)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八)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等证明;

(九)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十)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填报须知

申请材料应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公章名称完全一致,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电子材料采用word、PDF、jpg等格式。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按照程序向开发区农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依据相关政策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区农业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

(三)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符合审批条件的,办理成功后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六、办理时限及受理区域

(一)办理时限:2018年6月1日-7月31日。

(二)受理区域:濮阳开发区辖区内。

七、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办公电话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办公电话:0393-6685019。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方式进行投诉。

投诉电话:0393-6685019和0393-6928955;

3、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申请人的义务

1、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实施机关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考评的相关工作,包括按要求补正补齐材料;

3、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填写表格中相关人员的签字用签字笔填写。

附件:1、《农药管理条例》

2、《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3、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4、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含限制性农药)

 

 

开发区农业科技管理局

2018年6月1日

分享到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