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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8-04-16 来源:濮阳经开区 点击量:

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4月16日我拟对河南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16日-2018年420日(5个工作日)。详细内容可向我局索要环评文件查阅。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93-6116158

传真:0393-4631976

通讯地址:濮阳市中原路西段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

邮编:457000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共参与情况

河南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

阳经开区濮源路与建设西路交叉口西北角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废水等集中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含油废水首先进行单独除油,采用“隔油 油水分离器 混凝 气浮”工艺,除油后与糠醛精制废水混合再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工艺采用高级氧化工艺,预处理出水与低浓度废水混合后进行生化处理,采取调节 水解酸化 UASB A/O MBR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顺河沟,最终排入马颊河

2、废气。项目生产废气主要是薄膜蒸发、溶剂精馏单元和减压蒸馏单元分离出的轻组分抽出经冷凝器冷凝后,未冷凝的不凝气经真空泵进入水封罐后送至减压炉燃烧,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 SO2无害CO2及水蒸气等)和减压炉燃烧天然气的废气一同通过28米的排气筒排入大气,熔盐炉的烟气通过30米的排气筒排入大气。3、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在噪声控制方面采用低噪声设备,其次是采用吸声、减震等降噪措施以达到降低设备噪声水平的目的。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危险废物及办公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含油残渣、废过滤网、废抹布和废活性炭及含油污泥等,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采取网上两次公示、问卷调查、座谈会、发放环评文件简本等形式,调查厂址周边单位及群众对本项目的意见。根据调查结果,100%的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没有公众反对本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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