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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河南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河南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南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概况:河南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河南省濮阳市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含濮阳经济开发区)濮源路与建设西路交叉口西北角,由河南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本项目以废矿物油及含废矿物油废物为原料,通过原料预处理、溶剂精制、精馏等工序,生产不同规格的润滑油基础油。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装置区、装卸车设施、原料罐组、产品罐组、中心主控室、总变电所、消防设施、地面火炬、固废暂存间、化验室、空压站、循环水池、备品备件库及生产管理用房等设施。项目总占地100亩,项目总投资约58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2)环评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
(3)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4)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公众意见调查;
(5)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6)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把握项目主要环境问题,进行环境保护措施技术论证,确保区域环境质量要求。
(2)充分考虑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和环境制约因素,评价项目建设的环境合理性。
(3)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以协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环境现状的看法和建议;
(2)您认为本项目实施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您对本项目选址及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等;
(5)您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则请提出反对的主要理由。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57000
地 址:濮阳市卫河北路22号 联系人:李峰
联系电话:18966156388 传真: 邮箱:389342737@qq.com
河南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