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化工产品质量
安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js66883金沙【重庆】有限公司

js66883金沙【重庆】有限公司

js66883金沙 / 部门规章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化工产品质量 安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12-08 来源: 点击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濮水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区直各单位,区内各企业: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1110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质量兴省”“质量兴市的战略部署,确保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出口化工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以下称开发区),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濮政办发〔2013〕46号)、《濮阳市商务局和安阳检验检疫局关于印发<濮阳市开展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濮商〔201311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为导向,以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质量提高、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对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实施区域化管理。通过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保障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实现由产业优势到质量优势的提升,由质量优势到发展优势的提升,形成地方政府、出口企业、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齐抓共管的质量安全工作新格局,加快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提高贸易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二、示范区管理对象

在开发区辖区内的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企业。

三、总体目标

通过对开发区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建立,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强化地方政府的主导地位,通过与检验检疫部门协作,实现资源共享、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合力推进,达到出口化工产品全过程监管。

(二)强化企业是产品第一责任人意识,通过与相关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建立质量档案,实现出口企业备案,完善出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等有效措施,促进企业形成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成品检验、出口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控制体系,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三)充分发挥检验检疫等各职能部门作用,不断完善全过程监管链条,利用检验检疫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帮助指导出口企业完善质量管理,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措施,着力发展高端、优质出口产品,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化工产品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开发区化工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对示范区管理内出口化工产品企业,将在企业管理分类、绿色通道、产品检验检疫等环节实施优惠政策,提供更加便捷的检验检疫措施,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

(五)发挥开发区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区内其它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创造好经验,全面提升开发区出口工业产品质量水平。

四、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由开发区管委会牵头,整合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资源,加强政策法规体系的有效运行、补充完善和执法监督检查,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和良性工作循环,提高区域内政策法规的有效落实和监督,为示范区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有效、持续完善、执行性强的政策法规体系支撑。

(一)成立开发区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  邵  平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祁炳杰  党工委委员

成  员  王新芳  区外联局局长

仝兴坤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刘  潇  区工信局局长

        胡瑞芹  区工商分局局长

        尚丰军  区宣统办主任

        管燕华  区质监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 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2. 形成定期联席会议机制,抽调各部门人员参与示范区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各有关部门、企业的协调工作;3. 负责领导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4. 负责有关政策、制度的批准发布;5.负责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度和质量的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监管示范区建设日常工作。区外联局副局长黄静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科员蔡中华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开发区外联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 对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分析,向领导小组提交政策修订计划、草案、方案、标准,制定示范区管理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及程序;2. 负责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龙头企业参加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和信息,研究开展工作;3. 整合各部门行政执法资源,协调包括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区外联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工信局,按照各自职责对有关企业进行指导,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对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 整合相关部门、单位的检测资源,组织开展监控、检测和验证,制定有关监控、抽检检测计划,并对检测数据进行汇总,为追溯、预警、纠偏做好技术支持;5. 搞好宣传培训和技术咨询工作,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国内标准知识的宣传指导;6. 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并按要求协调各职能部门进行干预、纠偏、应急处理等工作;7. 建立健全示范区监督管理网络、质量安全追溯网络,并实施运行;8.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分工

1. 区外联局:主要负责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具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整合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资源,加强政策法规体系的有效运行和补充完善,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和良好工作循环,提高区域内政策法规的有效落实和监督,为示范区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有效、持续完善、执行性强的政策法规体系支撑。鼓励出口生产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增加技术附加值,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增强国际竞争实力。制定相关政策、工作计划草案,督促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计划进度开展各项日常工作,按期向领导小组报告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向出口生产企业通报政策法规和质量管理相关信息。

2. 区工商分局:主要负责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相关流通领域原辅材料国内供货企业及其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确保提供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的原辅材料;按期向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3. 区质监分局:负责接受出口企业产品的委托检验,按上级下达的监督检查计划,在授权范围内,对出口企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提供标准的查询和咨询服务,对出口企业的计量器具开展监督管理,按企业提出的申请,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4. 区工信局承担化工行业的管理工作, 研究制定化工产业的发展战略,编制化工产业的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审批化工产业基建、技改项目,监督检查化工产业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安全生产及节能工作,宏观制订经营方向;研究国际、国内市场动向,负责化工产品的采标工作,对执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标准、质量要与国际接轨,扩大出口创汇总量,拓宽市场需求,组织对全区化工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测、评估;收集国内、外化工产品科技含量高的经济技术信息、科研成果,及时提供给生产企业,帮助企业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和人才,配合和组织化工产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的鉴定和推广。 

5. 相关企业: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签订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履行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义务,按照示范区管理的要求,100%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并有效运转,对有毒有害物质实施100%检测监控,确保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在日常经营、生产活动中诚实守信,主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被国外通报、召回产品及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有关信息。

五、工作任务

按照濮阳市商务局和安阳检验检疫局下发《濮阳市开展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构建起开发区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一)构建全社会质量安全体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既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形成环环相扣、紧密衔接的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和工作合力。

(二)构建质量安全动态监管体系。全面加强检验监督,提高出口化工产品检验监管工作有效性。健全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管体系、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和出口产品风险分级机制,不断完善出口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大力推广ISO9000ISO14000ISO18000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国际产品认证,实现出口产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全面质量管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并有效运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三)构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各部门支持,共同打造示范区公共检测平台,提高企业自检自控能力,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进口国标准,依托现有检验检疫技术优势,利用安阳检验检疫局产品检测中心为示范区内企业提供满足产业发展需要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为示范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原材料入厂检测、成品出厂检测和认证检测服务。

(四)构建质量安全监控评估预警体系。完善WTO/TBT通报预警平台建设,由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出口化工产品实行监控、检测和信息收集、汇总,并将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对国外通报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预警通报,提出整改工作方案并采取相应的纠偏措施。

(五)构建质量诚信监督体系。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道德、法律教育和诚信管理知识培训,提高企业诚信自律和社会责任意识,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逐步实现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示范效果。积极采取座谈会、论坛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引导示范区企业切实增强质量法制观念,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要求企业全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大力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广使用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把对企业守信能力的要求与对企业的监管紧密结合。通过对诚信企业的有效服务和对失信企业的严格措施,使企业诚信守法得便利,失信违法受惩。

(六)构建推进名牌战略和区域品牌建设体系。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在示范区内选择规模大、出口货值高的大型企业及自主品牌出口企业,实施出口优质品牌培育工程,建立以消费者认可和国际市场竞争力为基础的名牌培育机构,努力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帮助企业着力发展高端、高质、高效出口产业和产品,促使开发区出口优质品牌做大做强,争创国际名牌,以出口名牌产品带动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努力发挥示范区龙头企业的品牌效应,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形成示范区的区域品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把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创新思路,加大力度,在工作安排、人力配合、财务保障等方面切实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调研,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根据需要召开工作通报会,适时解决质量安全示范区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增强合力,确保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多方沟通,加大支持。加大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络,充分发挥政府在企业诚信经营、产品质量提升、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积极引导作用,强化政府的质量总责和企业的质量主责意识,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加大对开发区出口化工产品的各项扶持政策、资金,统筹安排,捆绑使用,充分发挥政策、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对相关企业提供奖励和扶持,保障开发区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管,严格考核。定期组织对质量安全示范区在规划配套建设情况、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保障情况、企业产品质量状况、检验监管工作情况、相关部门联动情况、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入区企业应如实提供生产信息,并建立相关档案。对于定期检查中发现不符合示范区建设标准的,及时上报先关部门予以解决处理。

(四)建立机制,动态管理。开发区各部门对示范区内企业做好日常监管工作。从政策和技术上对区内企业进行指导,并对示范区及区内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准入和退出机制,对发生问题的区域或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对于不同的评估结果采用不同的措施,对企业亦帮扶亦管理。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公益广告等媒介,宣传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对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企业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通关效率、提升品牌效应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出口化工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法规、标准培训,公布质量安全信息,提高进出口企业质量意识。

分享到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