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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洁城市美丽家园 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11-13 来源: 点击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濮水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区直各部门: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洁城市美丽家园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1026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洁城市美丽家园城市清洁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29号)和《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的紧急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7)、《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清洁城市美丽家园城市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779号)要求,进一步控制扬尘污染,提升空气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在借鉴其他县(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机关带头,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大力开展“清洁城市、美丽家园”城市清洁行动,通过解决庭院小区、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学校园区、办公地点、企业厂区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河沟渠道等“脏、乱、差”问题,提升市民环保意识、改善城市整体面貌、优化生产生活环境,逐步建立健全精细、有序的清洁长效管理机制,为我区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乡(镇、办)联动与属地负责的原则,集中行动与常态化作业的原则,做好城市清洁行动的指导、监督、协调、考评、服务工作,落实城市清洁行动各项任务。

二、活动时间和内容

(一)活动时间

将每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定为“清洁城市、美丽家园”城市清洁日,每周五下午集中统一开展清洁城市清洁行动。

(二)活动内容

建成区内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各乡(镇、办)、行政村(社区)、居民小区等范围内统一开展城市清洁活动,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号召全民参与,鼓励人人动手,改善我区环境卫生质量,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清洁城市、美丽家园”城市清洁行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市政环卫局牵头组织实施,按照行政辖区划分责任,各乡(镇、办)、区直有关部门为责任主体。

(一)加大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力度

全面彻底对城市道路、绿化带进行精细化清扫保洁,全方位清洗维护,全力推进道路由清扫到清洗,由平面清洁向立体清洁转变。深化城市道路“以克论净、深度保洁”(主次干道每平方米尘土不超过10克,次干道每平方米不超过15克),扩大道路清洗和道路洒水的范围,科学安排和实施重点区域道路清洗方式和频次,确保主次道路、非机动车道路、人行道路面、道牙石周边、绿化带等干净、整洁、亮丽。加强入城乡道、背街小巷等无硬化路面的清扫保洁,防止车辆带泥上路。路面做到“五净”(车行道净、步行道净、边角侧石净、井沟井盖净、树穴净)。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区市政环卫局、区交通局、区园林局

(二)加大居民小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庭院清洁力度

全面彻底对居民小区、学校、医院诊所、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公区、企业厂区及生活区、建筑施工工地等各类庭院进行精细化清扫保洁,对庭院内地面、楼宇、绿化带、绿地进行清洗,清除积尘、垃圾,对院内垃圾桶(池)、广告牌、道路护栏等公共设施、卫生死角进行清洗,清洁扶手护栏、各类管道,清除堆放杂物。有物业公司的居民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无物业公司的由所属居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未建成的建筑施工工地由住建部门统一管理实施。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区文明办、区宣统办、区卫生局、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规划建设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市政环卫局、区房产局及其他文明城创建分包单位

(三)加大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清理整治力度

加大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和清洁力度,以村旁、路旁、水旁为重点,全面彻底进行清扫,做到“五无”(无果壳、无烟蒂纸屑、无垃圾渣土、无积水污泥、无杂物脏污)。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

(四)加大交通护栏等各类公共设施清洗维护力度

全面彻底对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公交站点(牌)、电话亭、报刊亭、电信箱、电力箱、交通护栏、道路指示牌、电杆、公共信息宣传栏、施工围栏等设施进行清洗、清理,拆除废弃和毁损的公共设施,粉刷、更换破旧或不洁的公共设施,按照“谁设置、谁管护”的原则,落实清洗整治责任,确保交通护栏等公共设施干净整洁、完好无损。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区规划建设局、区市政环卫局、各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区社会事业局、区城管执法局

(五)加大对门头牌匾及户外广告清洗维护力度

全面彻底对辖区城市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道路两侧的商铺门头牌匾、橱窗玻璃、亮化灯饰、户外广告等进行清洗(粉刷),清除各类“牛皮癣”小广告,确保干净、整洁、亮丽。严格监管规范门面装修、装饰,做到门前无垃圾、无杂物、无灰砂。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分局、各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

(六)加大对建筑(构筑)物立面的清洗(粉刷)和建筑物屋顶的清理保洁力度

全面彻底对辖区内特别是主次干道两侧的建筑(构筑)物立面进行清洗(粉刷)和维护,修补脱落破损的墙面,对建筑物屋顶进行清理保洁,特别要加强对物业小区、居民院落楼顶垃圾的清理工作,确保辖区内楼宇立面干净整洁,楼顶保洁到位,无乱堆垃圾现象。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区规划建设局、区房产局、区城管执法局

(七)加大对河道沟渠等其他区域清洁力度

1.全面彻底对河道沟渠两岸垃圾、杂物及水面漂浮物进行清洁。清扫河道沟渠两岸道路、绿化带、护栏扶手、公共设施,对水面漂浮物进行清理打捞,全面做到无积尘、无垃圾。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区市政环卫局、区园林局、区水利局

2.全面彻底对集贸市场、流动商贩、夜市小吃街等区域进行清扫,由经营者负责门前及周围环境清扫,要随脏随扫,做到“五无”(无积存垃圾、无污泥积水、无烟蒂痰迹、无浮土积存、无乱涂乱画)。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区城管执法局

3.全面彻底对网吧、KTV、台球厅、游戏厅等各类文娱场所进行清扫,由经营者负责门前及周围环境清洁,要随脏随扫,做到“五无”(无积存垃圾、无污泥积水、无烟蒂痰迹、无浮土积存、无乱涂乱画)。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区市政环卫局、区社会事业局、区文明办、区宣统办、区城管执法局

4.对城市出入口、铁路沿线等区域展开清理积存垃圾,彻底清除各类卫生死角。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区市政环卫局、区城管执法局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清洁城市、美化家园”城市清洁行动的领导,管委会成立区“清洁城市、美化家园”城市清洁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城市清洁行动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清洁行动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问题协调等日常工作。同时成立五个督导组,负责“清洁城市、美化家园”城市清洁行动督导工作。

区市政环卫局要按照上级部署和本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专项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各乡(镇、办)、区直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切实加强在主管范围内开展“城市清洁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工作计划,层层分解压实责任。

(二)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形成全民参与氛围

1.加强宣传力度。综合运用新闻媒体以及公益广告、橱窗板报、手机短信、微信及环境污染治理宣传活动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五进”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广泛深入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引导动员社会各界积极行动,形成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开展志愿服务。各乡(镇、办)、区直各部门组建党员义工服务队,各中小学组建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环保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开展针对卫生条件薄弱区域的清扫活动,充分发挥志愿者示范作用。

3.号召全民参与。各乡(镇、办)、区直各部门要将城市清洁行动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组织人员,集中开展各项清扫活动,形成良好社会示范;同时,要通过广泛宣传,让群众在参与活动中享受清洁环境成果,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三)强化监督检查

1.建立督导制度。区市政环卫局、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督导检查城市建成区道路冲洗、湿扫保洁,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卫生死角的清理,沿街商铺门头牌匾广告、门前区域及设施的清洗维护;各公安分局、区交通局负责督导交通护栏等公共设施的清洗维护;区园林局负责督导检查游园广场、沿街绿化带灯公共场所的清洗工作;区文明办负责督导各社区的清洗工作;区卫生局负责督导检查各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办公区域、楼体的清洗工作;各乡(镇、办)、区市政环卫局、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督导检查各集贸市场的卫生死角清理和设施的清洗工作;区教育局负责督导检查各中小学校校园、办公场所、楼体的清扫清洗工作;区社会事业局、区文明办、区宣统办负责督导检查各类文娱场所的清洗工作。五个督导组分别督导乡(镇、办)“清洁城市、美化家园”城市清洁行动工作推进情况。

2.建立联合检查制度。“清洁城市、美化家园”城市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活动开展情况,每周进行联合专项检查评比,并在各类媒体进行公布,对活动开展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颁发城市清洁行动红旗;对清洁行动组织不力、敷衍了事的单位,给予批评曝光,颁发城市清洁行动黑旗。区攻坚办组织新闻媒体对各地清洁城市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洁城市美化家园城市清洁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洁城市美化家园城市清洁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高世再  党工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张怀庆  党工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祁炳杰  党工委委员

成  员:张保林  区市政环卫局局长

        仝兴坤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张传胜  区财政局局长 

        魏章申  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张连厂  区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主任 

张中山  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石秀臣  区总工会主席 

        王国保  卫都公安分局局长 

        衡卫华  昆吾公安分局局长

        于春生  濮水公安分局局长

穆  森  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  杰  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副局长 

姜  森  区督查局局长

        尚丰军  区宣统办主任 

        杨学增  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何清碧  区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王娟华  区文明办主任        

        赵丽萍  区卫生局局长 

        李卫习  区民政局局长 

        徐德利  区统计局局长       

        贾培耕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李言安  区房产局局长 

        孟庆亚  区园林局局长

        刘更生  区环保局局长       

        胡瑞芹  区工商分局局长 

        高尚勋  区食药监局局长 

        管燕华  区质监分局局长 

        刘红岭  区畜牧局局长 

        郭艳红  区水利局局长 

        姚利民  区安监局局长 

        张志甫  区交通局局长 

        刘  潇  区工信局局长 

        史永生  区教育局局长 

        刘  宇  团区委书记 

        高丽华  区妇联主席       

敖  琴  王助镇镇长

刘自孔  新习镇镇长 

        牛义波  胡村乡乡长 

        勾朝杰  濮上街道办事处主任 

        苏永红  皇甫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本甫  昆吾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建民  濮水街道办事处筹备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政环卫局,张保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5个督导检查组,对城市清洁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第一督导组

组    长:张志甫  区交通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交通局

检查区域:王助镇、新习镇

第二督导组

组    长:赵丽萍  区卫生局局长

成员单位:卫生局

检查区域:胡村乡、皇甫街道办事处

第三督导组

组    长:贾培耕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检查区域:昆吾街道办事处

第四督导组

组    长:李言安  区房产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房产局

检查区域:濮上街道办事处

第五督导组

组    长:刘  潇(区工信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工信局

检查区域:濮水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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