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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公告
时间:2017-07-04
来源:濮阳经开区
点击量:
濮开运管【2017】26号
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公告
为加强道路货运源头监管工作,根据河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四级联网)系统抄告,濮阳市高新区天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豫J38926、豫J73362普通货物运输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超过3次。根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现将濮阳市高新区天祥服务有限公司豫J38926、豫J73362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公告注销,被注销的车辆不得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注销公告将上传开发区官网进行公示。请各道路运输业户严格遵守道路运输法律、法规有关装载规定,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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