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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雨露计划政策详解

时间:2017-07-04 来源: 点击量:

“雨露计划”是一项由扶贫部门通过资助、引导农村贫困户初中、高中毕业生和青壮年劳动力接受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扶贫对象的素质,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扶贫培训计划。 

一、资助对象。

国务院扶贫办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库(精准识别核准后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认定的我区贫困人员。 

二、培训类型、条件和补助标准及流程。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培训助学工程

 

报名时间:春季学期申报时间5月1日至6月30日

秋季学期申报时间9月10日至11月10日

补助金额: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采取一卡通的形式直接补给贫困家庭,不直接发放现金。

报名条件: 1、申请人属于国务院扶贫办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库(精准识别核准后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认定的我区贫困人员

2、正接受本地或异地高等职业(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一、二年级)教育 。

网上报名流程:

一、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www.yulujihua.com),点击网站左侧“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进入“雨露计划资助申报系统”注册账号。 

 

二、根据新学员注册账号时填写的身份证号,系统会自动对学员信息进行初审,雨露计划学员申请表“初审结果”会出现两种情况:学员在档、双不在档。

 

1、初审结果:学员在档,申请人检查系统自动提取的信息,确认其中内容准确性,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雨露卡手机号一栏不用填写)

2、初审结果:双不在档,申请人需准确填写户主姓名、户主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当填写户主姓名、户主身份证号后,系统将对户主信息进行再次比对。

Ø  当户主信息与建档立卡数据比对吻合时,系统将自动提取该户主家庭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初审结果变成:户主在档)

Ø  当户主信息与建档立卡数据比对不吻合时。(初审结果依旧是:双不在档)

三、完成上一步骤后会弹出“提交确认”页面,点击“提交申请”后,申请工作完成。后续只需登录网站查询审批进度,或通过填报手机号接收审批进度信息提醒,全部申报流程学员会收到8条提示短息,请学员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手机号,并保持畅通。

 

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项目

一、扶持对象

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助学对象为,全省接受短期技能培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扶持条件

扶贫对象享受补助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指经精准识别核准后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人口。

(二)接受并完成短期技能培训。在我省省、市、县三级雨露计划培训基地接受培训,学习时间在一年以内,培训后取得结业证书和国家承认的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为出国就业而接受语言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其出国就业签证代替技能证书。

(三)自愿申请。享受短期技能培训资助,须本人或家庭自愿提出补助申请。同一贫困劳动力考取多个技能证书的只能获得一次补助。已获得雨露计划中、高等职业教育资助的我省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不得重复享受短期技能补助政策。

三、资金来源

短期技能培训助学补助所需资金,由各地根据需要,从中省以及本地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中足额安排。国家、省级不再另行安排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专项财政扶贫资金。

四、补助标准

短期技能培训仅给予一次性补助,根据受训贫困劳动力取得的技能证书的工种分类,给予相应标准的补助: A类工种每人一次性补助2000元, B类工种每人一次性补助1800元, C类工种每人一次性补助1500元。

五、补助方式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无论在我省何地雨露计划培训基地接受培训,均向其家庭户口所在地县级扶贫部门申请扶贫助学补助。

(二)直补到户。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受训贫困劳动力所在家庭。

六、补助程序

(一)申请。受训贫困劳动力或其家庭填写“河南省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申请审核表”,培训基地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受训贫困劳动力或其家庭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时还要提供4种材料:结业证书复印件、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护照签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农户一卡(折)通复印件;各种材料均一式两份。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村干部送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县(区)扶贫办。申请时限为取得技能证书1年内(按技能证书落款时间或护照签证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核。村民委员会接到受训贫困劳动力的申请材料后,对受训贫困劳动力的身份和一卡(折)通的准确性以及所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并签署意见的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收到各行政村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受训贫困劳动力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复核,同时对技能证书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材料,一套留乡(镇)存档,另一套送县(区)扶贫办。县(区)扶贫办对申请人的技能证书进行复核,确定补贴类别,并汇总全县(区)拟补助对象名单。

(三)公示。对通过审核的拟补助对象,县(区)扶贫办将名单返还各乡(镇),各乡(镇)返还各行政村,在申请人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同时,县(区)扶贫办在县(区)政府网站对所有拟补助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7天。对群众举报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县(区)扶贫办调查核准属实的取消其补助对象资格。

(四)补助。县(区)级扶贫部门确认补助对象后,填写“   县(市、区)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人员汇总表”,会同财政部门完成补贴资金发放。

七、时间安排

每年进行两次申请、审核、公示和补助。

(一)上半年。3月1日至4月30日为材料申报和村级审核、报送时间;5月1日至25日为乡(镇)审核、报送时间;5月26日至6月10日为县(区)级扶贫办审核时间;6月11日至30日为公示、调查核实时间;7月底之前为会同财政部门完成补助资金划拨时间。

(二)下半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为材料申报和村级审核、报送时间;11月1日至25日为乡(镇)审核、报送时间;11月26日至12月10日为县(区)级扶贫办审核时间;12月11日至31日为公示、调查核实时间;第二年1月底之前为会同财政部门完成补助资金划拨时间。

注:详细政策咨询,请联系各乡镇人民政府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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