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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远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濮阳远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有关规定,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濮阳远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濮阳远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建于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胡村乡天阴村北850m处,总投资18517.17万元。本项目采取国内外成熟可靠的处置技术,建设集收运、贮存、焚烧及填埋为一体的综合型处置中心,年综合处置危险废物约28500t,危废焚烧规模为9000t/a,物化处理规模为4500t/a,稳定化/固化规模为15000t/a,安全填埋规模为18750t/a,填埋库容为21.6万m3,作业年限为15年。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目录中的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8条“危险废弃物(放射性废物、核设施退役工程、医疗废物、含重金属废弃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已在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确定环评机构后,环评机构进行项目前期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区域规划,对项目进行工程污染因素分析和环境影响识别,基于工程特点及区域环境特点,确定评价工作思路及重点评价工作内容,按照环境影响评级技术导则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送环保管理部门,在征求专家及领导意见后进行报告书的报批修改完善,最终报送环保管理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调查区域内的环境现状和污染源情况,分析工程的主要污染因素,预测项目产生污染物对当地的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污染物治理措施的可靠性,针对工程中存在的生产事故和污染事故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分析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和二次公示,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送环保管理部门审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范围仅包括本项目受影响区域,主要调查相关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传达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传达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五、公示时间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提出意见时间为本次发布之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前。
六、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濮阳远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帝苏
联系电话:13161195953 联系邮箱:liaods@bgechina.cn
环评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含婧
联系电话:18503874834 联系邮箱:W-hanjing@163.com
濮阳远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