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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4-14 来源:濮阳经开区 点击量: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濮水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区直有关部门: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23日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

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区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主要任务

以乡(镇、办)为单位通过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了解国土资源共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评估全区2016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督促各乡(镇、办)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评估检验各乡(镇、办)国土资源日常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转变。同时,积极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以下简称济南督察局)例行督察,促进各乡(镇、办)加强土地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

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1月至3月,各乡(镇、办)制定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启动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查处整改阶段。2017年1月至5月10日,各乡(镇、办)依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济南督察局下发的确认为不实耕地的图斑及国土分局筛查出的违法图斑,结合实际逐宗制定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间节点、责任人和目标要求,采取强力措施及时消除违法状态。

各乡(镇、办)要于2017年5月10日前完成对应拆除图斑的拆除复耕工作,将拆除复耕情况向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办)卫片检查工作进行督导,重点对新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图斑、占用耕地面积10亩以上图斑、临时用地图斑、设施农用地图斑、上报拆除图斑以及疑似违法图斑宗数较多的乡(镇、办)进行实地核查。对其中的重大典型案件,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挂牌督办。

(三)审核验收阶段。各乡(镇、办)要于2017年5月10日前完成辖区违法图斑整改及责任追究工作,并将自查报告上报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区级验收。

2017年5月11日—5月20日,管委会组织对各乡(镇、办)已拆除图斑检查验收。5月31日前,向市政府上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结果及自查报告,并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严重且整改不到位的乡(镇、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问责。2017年6月20日前,做好迎接上级部门对我区的检查验收。

四、信息和成果上报

(一)及时上报备案材料。2017年3月25日前,各乡(镇、办)要将本辖区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作方案、政策性文件及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经验做法等材料报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每日上报工作进展情况。2017年3月23日起,各乡(镇、办)每天要向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卫片执法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内容包括拆除复耕图斑宗数、耕地面积和完善用地审批手续的图斑宗数、耕地面积。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等情况。各乡(镇、办)在被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3个工作日内,要将有关情况说明报区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并抄送国土分局。情况说明要包括警示约谈通知、有关领导在约谈会上的讲话、整改方案等材料。

(四)最终数据汇总报告。2017年5月31日前,各乡(镇、办)要将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查处整改的最终数据汇总上报国土分局。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将卫片执法的各类具体数据成果(军用土地除外)报管委会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送信息和成果时,各乡(镇、办)要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一并上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件发至:pygtjc@163.com,(联系人:常国军0393—6116052)。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要严格落实党(工)委领导、政府(办事处)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落实,形成纪检监察、公安、国土、住建、城管、财政、林业、农业、安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执法合力。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办)作为整改工作的主体,要切实负责,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及时整改复耕到位。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协调组织和实地验收工作,及时督导乡(镇、办)做好图斑核查、规范查处、整改落实、数据审核、实地验收、约谈问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对直接查处、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和典型案件,制定警示约谈方案,依据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中共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关于建立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濮经开发〔2013〕58号)文件要求,履职尽责,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共同完成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三)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各乡(镇、办)要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确保将2016年度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查处整改到位(以处罚是否落实到位为主要依据)。坚决防止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发生,对例行督察、不实耕地核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及新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要一并纳入2016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予以从重从严从快打击,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违反党纪政纪的相关责任人要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各乡(镇、办)要将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通报查处整改情况。

(四)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各乡(镇、办)要将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与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紧密结合,凡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图斑未列入违法图斑的部分须进行举证。填表人填写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表格时必须签名,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乡(镇、办)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国土分局要抽调专人开展数据审核工作,建立图斑核查和数据报送层层审签制度,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对上报数据存在问题较多的乡(镇、办),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该单位数据整体退回,责令其限期纠正并重新上报。

(五)积极改进执法方式。各乡(镇、办)要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和日常执法工作相结合,将日常案件查处情况、台账数据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比对,准确分析评估本地日常执法工作情况。建立健全日常执法工作成效与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相挂钩的奖惩机制。对一直不能改变违法状态的违法用地,要暂停该地土地征收报批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濮阳市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濮办〔2012〕59号)、《中共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关于建立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濮经开发〔2013〕58号)文件精神,推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和维护群众权益的制度机制不断创新,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有效实现源头防范和源头治理,真正形成“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新格局。要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执法车辆和执法装备,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动态巡查,严控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发生,实现“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的总要求。

各乡(镇、办)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经验做法和工作动态等,以专报形式报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管委会工作部署方案推进工作,及时掌握各(镇、办)工作进展,督促各地抓好任务落实。

(六)强化约谈问责成效。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濮阳市委办公室、濮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濮阳市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濮办〔2012〕59号)、《中共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关于建立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濮经开发〔2013〕58号),管委会将对国土资源违反严重地方的乡(镇、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或有关负责同志实施严肃问责。在确定约谈、问责对象时,不再唯比例,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虽未达到15%以上但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地方,纳入约谈、问责范围;对违法违规比例虽然不高或数量不大,但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的,也要纳入约谈范围,推动查处、整改工作。同时,加强对被约谈、问责地方的后续监管,督促其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落实到位。


附件: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

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对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予以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晓华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张怀庆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谢启铎  农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仝兴坤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张传胜  区财政局局长

张中山  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张营仓  国土分局局长

芦保平  区监察局局长

刘  杰  区组织人劳局副局长

姜  森  区督查局局长

耿富根  区信访局局长

李惠民  区政法办主任

贾培耕  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刘更生  区环保局局长

姚利民  区安监局局长

张志甫  区交通局局长

胡瑞芹  工商分局局长

敖  琴  王助镇政府镇长

刘自孔  新习镇政府镇长

牛义波  胡村乡政府乡长

勾朝杰  濮上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本甫  昆吾街道办事处主任

苏永红  皇甫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建民  濮水街道办事处筹备组组长

王再峰  卫都公安分局副局长

孙玉杰  昆吾公安分局副局长

樊庆生  濮水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张营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舒胜同志、董宗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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