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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经开管办〔2016〕33号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成立宗教事务联合执法队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濮水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服务全区经济发展。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区宗教事务联合执法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宗教事务联合执法队伍
队 长 韩学江 区宣统办副主任
副队长 张志飞 昆吾公安分局科员
马伯涛 卫都公安分局科员
李德林 濮水公安分局科员
成 员 唐建伟 区消防大队参谋
倪兴杰 区信访局科员
张江磊 区规划建设局科员
常国军 国土分局科员
李晓辉 区社会事业局科员
孟 辉 区安监局科员
张振勇 区城管执法局科员
韩洪杰 区宣统办科员
孙国民 昆吾办民宗专干
李亚奇 新习镇民宗专干
石贤普 皇甫办民宗专干
张淑慧 濮水筹备组镇民宗专干
李仁台 濮上办民宗专干
董玉平 王助镇民宗专干
谷令彬 胡村乡民宗专干
二、工作职责
宗教事务联合执法队在区宣统办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一)指导宗教界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并对法律法规、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二)依法查处宗教违法、非法活动,打击处理宗教渗透、私设活动点、举办青少年宗教夏(冬)令营、非宗教活动场所私设功德箱、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等问题。
(三)开展经常性不稳定因素和违法、非法宗教活动等苗头性问题排查。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定期、不定期召开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研判会议,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五)指导、协助乡(镇)、村两级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开展经常性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活动,加强信教群众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自觉性。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