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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经开管办〔2016〕17号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

时间:2016-06-16 来源:puyang 点击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濮水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区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对策研究,增强经济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管委会决定建立全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当前,我区经济总体运行平稳,但受国内外宏观形势变化和结构性、周期性因素叠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很大,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难度不断加大。各乡(镇)办、区直各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研判,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加大调控力度,提高经济运行调度的效率和质量,推动全区经济实现新一轮赶超发展。 

二、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全区联动、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动态监测、调查研究和会商分析,形成纵横联动、科学有序、高效衔接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增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高政策措施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全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包括区直各单位横向协同机制和区、乡(镇)办两级纵向联动机制。 

(一)建立区直各部门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横向协同机制 

加强区直各部门的分工协作和沟通交流,建立健全经济运行联合调研、信息共享、会商分析等机制,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体系。 

1.建立经济运行联合调研机制。区直各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经济运行第一手资料,为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可靠依据。根据调研工作的需要,可组成联合调研组,有针对性地调研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各类调研活动结束后,牵头单位要及时组织撰写调研报告,报区管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局并交流共享至其他各有关单位。 

2.建立经济运行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区直各部门要创新工作方法、明确专人负责,主动及时交流共享有关数据指标、分析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强化数据共享。各有关部门要第一时间将有关指标数据反馈至区经济发展局。原则上,区财政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要在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相关指标数据,区管委会办公室要在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相关指标数据,区对外联络局要在每月11日前报送上月相关指标数据,区统计局根据全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需要及时报送相关数据。逢节假日,报送时间相应顺延。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在数据挖掘、数据整合、信息融合方面的优势,提高数据的科学性、有效性、快捷性。 

——强化分析研究。区财政局、工信局、外联局、统计局、农业园区、规划建设局、组织人事劳动局、管委会办公室、国税分局、地税分局、银行系统等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本行业、本领域经济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和政策措施建议,形成月度分析报告,于次月11日前报区经济发展局。其他部门要视工作需要,根据区经济发展局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强化重点领域监测预警。各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监测税收、贷款、重要商品和工业品价格、煤电油气运供应等重点领域运行情况,按旬报区经济发展局。如经济运行中出现重大异常情况,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要及时发出预警。 

——强化交流反馈。区经济发展局要及时分析整理各部门报送的信息,研究起草全区经济运行情况总体报告,连同各部门月度分析报告汇编,及时报管委会并反馈至各部门。 

3.建立经济运行协调会商机制。区经济发展局根据经济运行需要,适时召开专项调度分析会,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会商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二)建立区、乡(镇)办两级经济运行监测预警纵向联动机制 

加强区、乡(镇)办两级的沟通对接,共同做好调查研究、信息反馈、政策研究、督导落实等各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有机衔接、相互支持的工作格局。 

1.健全上下沟通对接机制。 

——畅通对接渠道。区直各部门要加强与乡(镇)办的沟通衔接,组织经济运行相关会议、调研等活动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邀请相关乡(镇)办参加。各部门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征求乡(镇)办意见建议。 

——加强协调指导。区直各部门要及时向各乡(镇)办通报经济运行调控调节的政策取向和工作重点,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帮助协调解决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积极组织各乡(镇)办交流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各乡(镇)办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2.完善经济运行报告机制。 

——建立月度分析报告制度。各乡(镇)办要客观总结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于次月10日前报管委会并抄送区经济发展局。 

——建立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各乡(镇)办要建立健全重大信息响应机制,及时发现本地区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前瞻性信息以及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第一时间向管委会报告并抄送区经济发展局。 

四、责任分工 

全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由区经济发展局牵头,区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办参加。

区经济发展局:负责监测分析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和全区宏观经济形势;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材料、数据综合分析研判全区经济形势;牵头组织联合调研、信息共享、会商会议等工作;汇总研究、提出经济运行调控调节政策措施建议。

区统计局:负责统计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和目标完成情况,包括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和位次变化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下步走势等;及时交流共享数据信息,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区财政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区财税收入完成和支出进度情况;分析财源、税源构成变化情况和财税政策变化对全区经济的影响;研判全区财税收支中存在问题,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区工信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区对外联络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区消费品市场运行、电子商务、招商引资、利用外资、进出口贸易、对外合作等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农业园区: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农业经济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区规划建设局、房产局:负责监测分析全区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区组织人事劳动局:负责监测分析人力资源和就业领域发展变化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区管委会办公室、银行系统:负责监测分析金融市场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各乡(镇)办:负责监测分析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和重要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其他有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责,负责监测分析本领域、本行业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办、区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明确1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明确1个科室或专门人员具体落实,明确1名熟悉业务的同志作为联络员,专职负责数据、材料报送以及联络对接等工作。联络员名单请于627日前报区经济发展局(联系人:宋本涛,电话:6101161,邮箱:pykfqfzj@126.com)。 

(二)务求实效。各乡(镇)办、区直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协调会商、跟踪落实等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采取必要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数据反馈及时、研判形势客观准确、政策措施可行有效。 

(三)强化考评。区经济发展局要定期对各乡(镇)办、区直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汇总,结果报党工委、管委会并通报全区。各乡(镇)办、区直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与考核,切实推动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166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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