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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经开发〔2016〕19号中共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濮水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区直各单位: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福祉,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4月14日,市长赵瑞东调研环境保护工作,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4月25日晚,副市长徐慧前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紧急会。4月26日,市长赵瑞东、副市长徐慧前又针对此项工作专门作出批示。4月29日,市长赵瑞东主持召开大气污染紧急会议,随后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市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通报》(濮政〔2016〕27号),对我区相关责任人作出了通报批评。当晚,党工委、管委会召开党政班子会议,对有关会议和通报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传达,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个别领导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不力,采取措施效果不明显,未能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对此,党工委、管委会已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必须严格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必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河南省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河南省蓝天工作行动计划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必须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责任、加大力度,做到台账节点明确到天、工作责任具体到人、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5月10日前完成隐患排查整改,5月底前彻底扭转空气质量恶化趋势。为此,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组和联合督查问责组。
一、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组
组 长 陈晓华 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 胡 方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主任助理
张怀庆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 刘更生 区环保局局长
张中山 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张保林 区市政环卫局局长
张志甫 区交通局局长
李惠民 区政法办主任
贾培耕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高尚勋 区食药监分局局长
苏永红 皇甫办主任
鲍庆生 昆吾办主任
勾朝杰 濮上办主任
王建民 濮水办筹备组主任
其他县级干部按照台账管理切实负起责任。
主要职责:
1. 严格按照《河南省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豫环〔2016〕40号)要求,细化工作台账,明确职责分工,推进工作落实。
2. 严格按照区督查局下发的《工作台账》要求,按期、高标准落实整改措施。
3. 严格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和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组要求,落实各项交办任务。
二、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合督查问责组
组 长 许俊丽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 芦保平 区纪工委副书记
刘 杰 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副局长
姜 森 区督查局局长
成 员 常瑞勇 区纪工委预防腐败室科员
舒 胜 区督查局副局长
朱永安 区环保局副局长
孙志强 区督查局科员
主要职责:
1. 采取实地查看、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实时掌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工作动态及时上报,对台账推进情况每天一通报,对工作推进存在的问题随时通报。
2. 对工作不重视、措施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未能按照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纪律问责、免职等形式,按程序启动问责机制。
3. 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随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