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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经开管办〔2015〕13号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濮水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区直有关部门:
按照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大检查工作扎实开展,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组 长:薛炳海(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王自堂(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区组织人劳局局长)
成 员: 仝兴坤(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张传胜(区财政局局长)
张中山(区住建局局长)
魏章申(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王伯华(经济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
石秀臣(区工会主任)
胡化波(区农业经济贸易局局长)
赵良春(区农业科技管理局局长)
张连厂(区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主任)
李振越(濮水公安分局局长)
党勇奇(昆吾公安分局局长)
刘继业(卫都公安分局局长)
李存合(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张保林(区市政环卫局局长)
李卫习(区民政局局长)
钱彦果(区项目推进中心主任)
刘 杰(区组织人劳局副局长)
芦保平(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陈洪山(区检察室副主任)
姜 森(区督查局局长)
姚利民(区安监局局长)
刘更生(区环保局局长)
刘 潇(区工信局局长)
史永生(区教育局局长)
张志甫(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丽萍(区卫生局局长)
刘红民(区计生委主任)
鲍庆生(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常满芝(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
李言安(区房产局局长)
孟庆亚(区园林绿化局局长)
郭艳红(区水利局局长)
何 利(区粮食局局长)
王 磊(区供销社主任)
尚丰军(区宣统办主任)
田孝军(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区食安办主任)
李惠民(区政法办主任)
高利华(区妇联主席)
刘 宇(区团委书记)
穆 森(区政研室副主任)
谢得璧(区规划分局局长)
胡瑞芹(区工商分局局长)
管燕华(区质监分局局长)
贾培耕(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王宪岭(区对外联络局副局长)
王尚敏(农业园区办公室副主任)
陈 琰(区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姚利民兼任办公室主任,邓筱琳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要求
为确保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严格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认真排查。此次大检查要明确到哪查、查什么、谁去查、如何查等问题。到哪查:按照“全覆盖”要求,检查涵盖辖区所有乡(镇、办)、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经营及公益单位。重点突出学校、医院、养老院、歌厅、商场、宾馆、饭店、旅游景点、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查什么:要软硬件一块查,查设施、责任制落实和潜在安全隐患。谁去查: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各乡(镇、办)、各部门要确保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全覆盖。如何查:要成立专业检查组织或队伍,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要求,开展拉网式检查。
(二)彻底整改。抓生产必须抓安全。此次大检查要求即查即改,不留尾巴。所有查出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整改期限一律不准超过一个星期。
(三)强化督导。在定方案、严措施、明责任基础上,把工作落实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加力使劲、一抓到底,竭力把大检查决策部署变成具体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5个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将定期督导、暗访督导、跟踪督导有机结合,及时解决存在突出问题,并将督导结果在全区通报。
(四)严格问责。凡排查走过场、整改不认真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单位进行黄牌警告。对发生事故的涉事人员,如因工作不力、责任未尽,尚未构成党政纪、法纪处罚的,建立黄色档案,1年内不得提拔。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