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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经开管办〔2015〕11号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成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濮水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区直有关部门:
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濮阳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濮政办文〔2014〕42号)要求,为加快推动我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管委会决定成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统一组织领导全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
(二)研究拟订和审议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
(三)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办)、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认真落实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责任,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四)统筹协调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构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王自堂(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组织人事劳动局局长)
副组长 姚利民(区安监局局长)
钱彦果(区项目推进中心主任)
鲍庆生(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 王占波(区项目推进中心副主任)
王 斌(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常满芝(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志辉(区住建局副局长)
谢得璧(区规划分局局长)
刘喜柱(区质监分局书记)
乔进朝(卫都公安分局副局长)
何卫国(濮水公安分局副局长)
马文选(昆吾公安分局副局长)
毛 磊(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季振铎(区政研室副主任)
徐长海(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刘 东(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邓筱琳(区安监局副局长)
史悦智(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 伟(中石化管道储运分公司聊城输油处濮阳输油站长)
牛志远(中石化销售分公司华北分公司河南输油管理处濮阳站站长)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和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姚利民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占波、刘东、邓筱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实行全体会议和办公室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组成,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