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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发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11-22 来源:puyang 点击量:

濮开食安办〔2013〕18号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发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社区管理中心,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食安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施行。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安办

                      2013年11月22日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

实  施  方  案

(2013年11月22日)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提升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大力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更好地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不断提升我区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省、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区食品安全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全区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进一步完善食品综合评价工作;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强化科学监管措施,把整治与建设、当前与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开发区食品市场全面规范,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的防范意识,推动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跃上新台阶,促进我区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积极探索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的整合,区、乡(镇、办、社区中心)、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和奖励办法,并落到实处;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各监管部门和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责任单位: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办、社区管理中心)

(二)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农业园区办公室、农业科技服务中心、畜牧局、水利局)

(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落实到位,规模食品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杜绝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限制保留的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质监局)

(四)流通环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检测手段有保障,严格市场准入,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在农产品(含水产品)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设立检测检验室。100%的城区街道、90%的社区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 责任单位:工商局)

(五)城乡结合部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0%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办)

(六)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责任单位:质监局、工商局、食药局等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单位)

(七)食品安全检测计划和信息发布实现统一。

(八)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九)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十)着力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有创新,有突破。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继续强化覆盖各乡镇、社区、有关部门和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网。一是要继续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严格实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二是要通过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不断加强企业自律,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网。建立健全区、乡(镇、办、社区中心)、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探索建立社会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抓好监管网络能力建设,重点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明确细化工作措施,规范工作管理,保证区、乡(镇、社区中心)、村(社区)三级食品监管网络覆盖面达100%并发挥作用。

(三)实施一批食品安全工程重大项目。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要组织实施全区食品放心工程。在机构改革到位前,工商、质监、食药等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分段监管职责,不断改进监管措施,提高监管能力,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经营、餐饮消费等各环节的监管。做好对企业的帮扶工作,重点做好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认证、食品经营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农贸市场“三化”(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和餐饮业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等工作,从源头把住食品质量和安全关,使全区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整体提升,食品产业得到整体发展,食品安全各项指标达到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目标要求。

一是大力支持斛盛农业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这是由海外留学人员创办的集科研、服务、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科技项目,全套技术自丹麦引进,居全球领先地位。总投资5.6亿元,包括养殖业畜舍环境改良剂纳米级“施立安”干粉生产线4条,年产1.6万吨,养殖业畜舍环境控制设备组装生产线2条,年产环境控制设备5万套,益生菌繁殖生产线2条,年产益生菌8000万株。可以改善畜牧养殖环境,减少农药使用量,在源头上减少食品安全风险。

二是积极扶持红磨坊食品加工项目和“放心早餐工程”项目建设。发展“直营+加盟”的营销模式,有16家直营店、20家加盟店的基础上,新设早餐店100家,有效提升早餐的安全水平。

三是实施华濮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生猪百万头扩产项目。大力发展畜禽深加工项目的建设,加大检疫抽检力度,提升“放心肉”工程水平。

四是王助菜市场改造升级项目。引进港资,多元投资,加大提升改造力度,发挥物流配送中心、无公害检测检验中心的作用,强化源头监管,全面提升开发区农产品食品安全水平。

(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以城乡结合部、食品企业集中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及小作坊、食品超市、农贸市场和餐饮企业为重点对象,以粮、肉、奶、蔬菜、水果、婴幼儿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坚决打击各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五)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活动。打造安泰路、安康路餐饮服务示范街,树立随园酒店、百姓大食堂、交通食堂、巴马烩面等50家餐饮服务示范店。示范街内无无证经营的现象;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均应诚信守法经营;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做到诚信守法经营,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各项措施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能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

(六)加强应急预警体系建设。按照《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一旦发生事故,立即报告、迅速介入、妥善处置。各乡镇办、社区管理中心、有关部门要特别加强对乡镇(社区)协管员(信息员)的事故应急预警培训,把应急预警网络覆盖到村、社区,及时发现、报告、预警、处置,积极防范并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带来的伤害。

(七)强化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对餐饮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强化培训,提高餐饮单位人员的饮食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意识。一是聘请专家对监管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餐饮管理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使工作人员掌握许可的程序、准入条件和标准,掌握日常监督管理的内容和要求;二是培训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强化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明确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硬件和管理上的具体要求;三是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分别进行有针对性的全员培训,重点培训原料采购人员、厨师及餐饮服务管理负责人,保证食品原料安全、操作规范和管理到位;四是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牵头做好食品安全的系统宣传工作,制定相应的宣传方案,有针对性地策划宣传主题,大力宣传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全民关心、关注食品安全,理解、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职责分工

创建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负责落实监管职能范围的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加强自律,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进一步改善食品安全状况,达到创建活动要求。

(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负责拟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调研,收集、通报创建工作动态和信息,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同时,负责辖区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餐饮服务许可、量化分级工作,重点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管,做好涉农地区家宴的指导工作。

(二)区农业园区(农林水畜牧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领域、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以及与食品有关的植物病害的监督、监测、检疫、检验管理,从源头上保证蔬菜、水果食用安全;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动物激素、兽药生产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对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量进行监测,负责动物防疫及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认真贯彻落实水产品市场管理办法,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二)区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的日常监管,实施生产许可、注册、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负责查处生产不合格食品及其它质量违法行为。特别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力度,对假冒伪劣食品生产加工活动要做到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

(三)区工商局:负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加强上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和质量承诺制度,防范和制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市场。

(四)区卫生局: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区外联局(商务部门):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的行业管理,加大对生猪私屠滥宰的打击力度,严禁病害肉、注水肉、劣质肉上市销售;加大酒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酒、劣酒的违法行为。

(六)区教育局: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对食堂进行管理。落实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七)区城建综合执法局:依法规范、查处学校、景区、市场附近及街头流动摊点。

(八)各乡(镇、办、社区管理中心):加强各自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重点抓好农贸市场、涉农地区宴席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宣传、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落实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

五、实施步骤

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从20141月起至2014年底,分准备部署、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41月—20144月)。召开食品安全示范区试点工作动员会,开展培训、宣传发动工作,制发《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5201411月)。

部署创建工作,落实创建任务,建立健全各类登记档案和管理制度,将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与相关监管职能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验收考核阶段(201412月)。

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有关信息资料,健全信息资料档案管理,按照考核标准分阶段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总结工作特点和成效,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将对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进行目标考核,区食安委将检查考核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做好创建成果巩固工作,准备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领导、指导和协调全区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区食安办为具体办事和总协调机构。乡(镇、办、社区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协调配合。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各个环节。区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制度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信息通报、加强联合整治,努力消除监管盲区死角,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

(三)抓好典型示范。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督查调研,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典型,及时推广,促进创建工作的整体推进。

(四)加强经费保障。区财政要将创建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各职能部门在合理、从严用好现有食品安全经费的同时,积极争取市级经费支持,要严格经费管理,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五)创新工作方法。示范区创建活动的根本目的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促进企业自律、提高公众安全意识、改善食品安全状况,涉及到众多的企业、群众,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法,不搞形式主义,特别是对企业,要积极为他们出主意、想办法、搞好服务,不增加企业负担,不干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实在在把工作做好,改善全区食品安全状况,确保老百姓食品消费安全。

(六)加强责任追究。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期间如发生级以上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制假售劣被省、市政府通报批评的;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被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曝光的;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被市以上有关部门处以警告以上预警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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