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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经开文〔2013〕50号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调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时间:2013-05-29
来源:pu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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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调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中心,区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2013年“十项民生工程”明确的责任目标和要求,区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联合制定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通知如下:
一、从2013年1月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不低于1500元提高到1800元,人均月补助水平由87元提高到不低于99元。
二、从2013年1月起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由现行的每人每年不低于2520元提高到3200元,分散供养由现行的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提高到2220元。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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