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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开文〔2012〕11号濮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2012年造林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2-02-09 来源:puyang 点击量:

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农业农村五项重点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区林业生态建设,圆满完成2012年植树造林任务,经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深入开展“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为动力,以“兴林富民、生态惠民”为宗旨,以生态廊道、产业集聚区绿化、农田林网、经济林基地建设为重点,按照“调结构、保成活、促提升、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创新机制、造管并重”的原则,加快城乡绿化美化,统筹生态产业协调发展,着力构建高效多能可持续的林业生态产业体系。

    二、目标任务

全区完成植树108.06万株。其中:廊道绿化19万株;城镇绿化0.16万株;农田林网14.5万株;经济林基地建设60万株;园林绿化苗木花卉折合7万株;村庄绿化7.4万株;绿色家园示范村7个。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目标任务。

    三、任务分配

胡村乡31.8万株,经济林0.32万亩,市级绿色家园示范村1个;王助镇25.26万株,经济林0.18万亩,年内创成市级绿化示范乡镇,建成市级绿色家园示范村2个;新习乡33.35万株,经济林0.3万亩,建成市级绿色家园示范村1个;皇甫办8.95万株,经济林0.12万亩,建成市级绿色家园示范村1个;昆吾办1.7万株,经济林0.02万亩,建成市级绿色家园示范村1个;开州办7万株,经济林0.06万亩,建成市级绿色家园示范村1个。教育局要以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校园绿化建设,积极实施校园绿化工程,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经济发展局牵头,加快区内企业厂区绿化,积极打造绿色企业,持续实施企业及企业周边绿化;规划建设局及相关部门要高标准完成产业集聚区绿化美化。

     四、栽植标准

大广高速、濮范高速等重点廊道以栽植泡桐为主,苗木规格米径4.5cm以上,高4.5m以上,两侧各栽植6行,株行距3×5m。速生杨要求米径2.5cm以上,两侧各栽植10行,株行距2×5m;濮水路每侧各30-110米,高标准栽植中华全红杨,打造廊道绿化精品;省道、干渠两侧各栽植5行以上,县乡道路两侧各栽植3行以上,村道两侧各栽植1行以上。廊道要高标准绿化,选用优质壮苗,栽植规范、纵横成行,刷白涂红。产业集聚区道路绿化要以景观树为主,采用大规格绿化苗木,实行乔灌花草相搭配,落叶和常绿相结合,适当进行微地形处理;厂区绿化规划布局合理,乔灌花草配置适当,园区绿化达到园林标准。

    五、资金补助

  1、重点廊道:大广高速、濮范高速及濮水路两侧各20米新栽树木实行占地补偿,按标准栽植,成活率90%以上,经省市验收合格后,每亩每年补偿800元,连补三年,其中区财政补贴600元/亩,乡(镇、办)负责补贴200元/亩。栽植泡桐,第一年每株补助苗木费、栽植费10元,栽植杨树第一年每株补助苗木费、栽植费5元。

  2、经济林基地建设:经济林基地建设经核查合格每亩补助260元。积极引导土地流转,鼓励大户承包、集中连片发展,凡连片发展经济林面积达到300亩以上,栽植规范,苗木优良的经济林科技示范园区,奖励3万元,连片500亩以上的奖励6万元。

  3、一般廊道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及村镇绿化,区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4、所有绿化面积的核实应由农业园区会同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验收。

   六、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  2012年4月1日至5月30日。春季造林结束后,区组成核查组,对造林绿化工作,按照台账,逐路段、地块全部核查验收,并结合省、市核查结果,对乡镇办打分排位。

 2、第二阶段  2012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对当年造林绿化成活保存情况进行核查,以上两次核查结果作为兑现奖补资金和责任奖惩的主要依据。

   七、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造林绿化是改善区域环境面貌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和途径,各乡(镇、办)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群众齐动员,逐路段、地块明确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各乡(镇、办)和有关部门要将各项工作任务逐级分解目标,建立工作台账,细化任务,明确路段、地块、时间节点、质量标准、主要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及时上报造林进度,反馈工作进展情况,林业部门汇总后及时报告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并通报各乡(镇、办)及有关单位。 

   3、加强管护、巩固成果。各乡(镇、办)和有关部门要坚持造林与管护两手抓,组建好管护队伍、制定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造林成效,严厉打击毁林行为,对管护不力,造成林木严重损毁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4、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区成立纪检、监察、督查部门参与的造林绿化督导组,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造林进度和质量。经省市区验收,完成造林任务,成活率达到95%以上,排名在全区第一位的乡镇办奖励10万元;成活率低于90%的乡(镇、办)和相关部门按照上级规定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对完不成造林任务,质量不高,效果差在全区造林绿化排序最后一名的乡镇办主要责任人根据情节予以调整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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